轩辕新明录

《轩辕新明录》

第四十二章 黄册与鱼鳞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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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克臧只对县政改革的军务部分有兴趣,但许纬辰实际着力的却是政务部分,一连向京城的军机处发了十多份材料,介绍浙江试点的进展情况。

毛渊明和常镇业在上书房里待着,除了处理日常的事务,指点朱和尭学习,就是汇总许纬辰的这些文件。

县政改革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尝试突破“皇权到县”的极限,争取将朝廷的力量再深入一级,至少部分到达县以下的层级。因此,这次县政改革的内容就包括了区划改制和县衙改制两部分。

相较而言,区划改制是一个不得不进行的改革——其实明朝嘉靖之后,大明皇帝自己也在改,清朝入关之后同样在改。追溯到源头,是朱元璋时代制定的“里甲制”完全崩溃。

用现代人的眼光看,“里甲制”是个非常奇葩的制度,反映出朱元璋异于常人的奇特脑回路。简单地说,就是将老百姓每一百十户编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甲,共分十甲。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编户齐民方式,但令人不可理解的是,这套制度既不考虑人员迁徙,也不考虑土地买卖,运行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出现“一里之地,满县纷飞,满县之田,皆无定处”的情形,甚至跨县、跨府、跨省占有田地的现象也所在多有。从明朝中后期开始,大明朝廷自己也开始寻求改善里甲制,但始终没有找到最好的方法,后来大明税赋不足,里甲制崩溃也是原因之一。清朝入关之后,尝试以地为依据进行基层划分,但全国各地标准千差万别,都、乡、区、里、镇、扇、甲、社等等不一而足。而且清朝存在的时间不长,期间战乱不止,很多事情都未曾真正启动。

现在在浙江试点的就是新的区划制度:实行城乡二元管理的坊町制和乡社制。凡一县之地,分为廓内、近郊、乡里三类地方,廓内和近郊视为城区,乡里视为农村。

坊町制针对城区和县内有一定规模的市镇。凡县城城廓以内,视人口多寡,分为四个或者六个坊,但不建坊墙,以街道、河流等为界。县城城廓以外,邻接城墙延伸出去的居民区,以地形各自不同,最多分为八个町。县内远离城廓的市镇,以五百户以下为镇,视同一町,五百户以上为市,视情况分设二町或者多町,派设巡检司管理,若是超过两千户的大市,则加设抚民县丞。

乡社制则是针对农村。将一县之地分为八至十六个乡,每乡下设五至十个社。社以自然形成的居民村落为准,村落较小时可将邻近村落合并,散住居民划入邻近村落。每社由百姓公推社长一人,承办县衙公差。

每个坊、町、乡、镇各设公所,由知县挑选身世清白家境殷实读书识字之五人担任委员,分理本处民政。坊、町委员每月到县聆训,接受差派,乡、镇委员则是每季到县。

这套方案的最大特点是,以居民的实际居住地点为准,编户造册。至于居民在哪省哪府哪县有房屋田产,俱在户籍名下登记。完全改变了“里甲制”管人不管地的荒诞逻辑,尝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属地管理”。

毛渊明和常镇业对这份方案的试点实施情况都大加赞赏,也被南京军机处的恶趣味逗得发笑。显然,城下为町、县下辖市之类的做法,都是“和风制度”,从日本引进。这也难怪,毕竟大多数穿越者都是《信长的野望》系列和《太阁立志传》系列游戏的爱好者,借鉴当中的一些概念并不出奇。

而具体的编户方式,也进行了试点改革。元代以降,编户往往粗疏,不少地方户籍黄册,在最初编成之后,便不再拆分修改,经过几代人繁衍,最初户主的儿孙已多达数十人,仍在一个户籍之下。如此一来,无论丁税还是免役钱,都会因此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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