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霄奔云传

《九霄奔云传》

正文_第三十一章 永劫回归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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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永劫回归

(一)

“谁终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这句诗歌真的好美。”

“你怎么知道这句的?”

“我有一次见步光抄经时,写下了这句,她告诉我,是你说的。”

“呃。说这句话的人是一位先哲,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在我们的世界里他是个疯子,而且早就死了,他的名字,叫作‘尼采’,是许多文艺小青年的一座灯塔……”

“他还说了什么?”

“永劫回归。”符晨曦低声道。

两人同乘一车,曹靖霏倚在符晨曦怀里睡着了,春意明媚得像一副色彩斐然的画,大片大片明亮显眼的色块铺满了整个世界,马陆虫车放慢速度,驰入涂山。每当与曹靖霏在一起时,他的心情总是十分放松。曾经与她坐着车前往云梦泽,那段旅途仿佛永远没有尽头,群山与湖泊的彼岸,乃是一片繁花盛开的世外桃源。

有时符晨曦觉得自己死去活来的这一路,可不正是某种意义上的永劫回归?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主角来来去去,都生活在同一天里。如同将巨石推上山顶的那位巨人西西弗斯,又像窃走天火被群鹰啄食内脏,周而复始的普罗米修斯……

看是一天,何曾不是一年,一生?甚至永生的轮回?

他又想起了赤将子暝在高崖上所说的:“你像我许多年前的一个朋友。”

“天命者”有转世与重生的传承么?会不会在许多年前的某一个时刻,某一世的他就是赤将子暝的那个朋友?这么想来,也许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为什么会选中这个平凡而庸俗的我?

符晨曦总觉得,自己既不是什么热血少年漫画的主角,也不可能是拯救世界的英雄,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怎么会被老天爷就这样选中呢?

可是说到“平凡”,他的内心又隐约有种不甘,曾经他也认为自己是茫茫人海之中独一无二的,不是没有背负使命,只是时机未到。

为什么是我?这条路的终点,一切真相仿佛都在等候着自己。然而该来的,终究会来。

涂山下的小镇晴岚村中,初春人声鼎沸,符晨曦还记得当初与步光、麟嘉等一众师兄弟妹前往剑门关入阳霄时便在此地歇过脚。而当天自己偷偷去看彭,不曾告知步光,当夜在小树林里……会不会是在那一次步光得知自己不死之身的秘密?符晨曦总算将前因后果联系起来了。

曹靖霏总算睡醒,一脸慵懒表情,伸了个懒腰。

“到了吗?”曹靖霏说。

符晨曦一路上简直无聊死了,又不能叫醒她陪自己说话解闷,答道:“还有一段路呢,得徒步走进去,晚上去我家睡吧。”

“你家?”曹靖霏一怔。

“我来到九霄后的第一个家。”符晨曦笑着说,“待会儿进山后,你就知道了。”

有道是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符晨曦在涂山生活的数月里,虽与晴岚村民不怎么来往,却终究脸熟,不少人见了他便点头示意。

“回来啦!”卖烧鸡的老板说道,“哟,这女孩儿漂亮,是你媳妇?”

外头发生这么多事,涂山下却如与世隔绝一般,没人认得他是拯救苍霄的大英雄,谈论无非是衣服光鲜了些,说话也不再像个懵头傻脑的小伙子了。村民连他名字也不知道,大家随口寒暄几句,符晨曦忍不住又自嘲了几句。

“我岳父有钱!”符晨曦一本正经地说道。

曹靖霏:“……”

每次符晨曦自嘲吃软饭时,曹靖霏总忍不住想揍他,但这人没正经惯了,麟嘉传授给她的,乃是“见怪不怪,其

怪自败”,当即也懒得理他,径自前去乱逛。

“半个时辰后村口集合哦。”符晨曦道。

“知道了!管太多!”

买完烧鸡,符晨曦又去买酒,数日前恰好奔云商会的春商队来过一趟,晴岚村中多了近二十坛上好的春雨青蚁,一旁还有些奇怪的坛坛罐罐,符晨曦提起来一看,里头乃是葡萄佳酿。

符晨曦:“……”

九霄之中,居然还有葡萄酒?!符晨曦傻眼了,再看瓶后标签,五个大字:“苍霄公司派”。

这不是我家产的么?!符晨曦张着嘴,半晌没回过神来,犹记得苍霄之战前,自己留了一张酿酒的研究方法,乃是从现实世界里死记硬背下来的。接着让牛妖梓童在雁荡山里尽量开辟出地方种葡萄,又将酿造方法给了琼椒,让她先看着办。

琼椒这就酿出来了?好吧,毕竟酿酒之道她比较熟,可是葡萄酒不是都得酿好几年吗?三个月就收葡萄,三个月出酒,这是什么鬼?!酒坛子娘有什么奇特的法术?

“多少钱?”

“二百五银贝。”

“……”你才二百五呢,一坛酒卖这么贵?金葡萄做的啊!符晨曦想想不对,这是我们自家产的,谁定的价?多半又是青蚨仙……

“太贵了啊!”

“贵?卖得可好呢!好多人都买来品尝,尤其是女……”

“哟,雁荡山公司派的葡萄酒?”侧旁一个声音悠然道。

符晨曦一怔,转头,见一名身高八尺,英气勃发的青年站在身旁,这男人穿一身猎户装,看上去不像仙族,头发随意挽着,露出健硕的手臂。这人似乎在哪儿见过?声音也有点儿耳熟。

“你知道公司派?”符晨曦问。

“苍霄之战,力挽狂澜。”那青年笑道,“九霄已有太多年未曾出现过英雄了。”

青年侧头打量符晨曦,朝他一笑,那笑容里带着些微邪气。“兄台高姓大名?”符晨曦答道。

“罗睺。”那青年稍一欠身,依旧盯着符晨曦的眼睛,随意地晃动身子,却没有问符晨曦名字,信口问道,“去涂山怎么走?”

“出村往西北面,过了小溪,就算是涂山地界了。”符晨曦上下打量他,觉得罗睺有点儿痞气,一眼所见,有种投缘的感觉。兴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己吊儿郎当的喜欢笑,罗睺也笑吟吟的,气场甚合。

“去打猎?”符晨曦决定买两埕葡萄酒,带去配烧鸡给彭叔尝尝。

“开春了。”罗睺懒洋洋道,“刚从苍霄南下,一路过来,今年奔波劳碌,只求有猎物。涂山里头是不是没有村庄了?”

“零星猎户是有的。”符晨曦说,“山中独居为多,没什么特别危险的动物,不过容易迷路,我教你,你沿着溪流走,到源头后便折回来,就不会迷路了。或者你等我一会儿,我带你进山去,今夜给你找个地方歇脚?”

“不叨扰兄台了。”罗睺彬彬有礼一笑,说,“有缘再会。”

罗睺离开符晨曦的视线,走向村外,符晨曦总觉得这人气质十分熟悉,但也实在想不起来,便即作罢,买下葡萄酒后还有些时间,又见曹靖霏在集市上逛摊,不知道买什么小玩意。

买给谁的?我的吗?符晨曦蹑手蹑脚去看,见曹靖霏买了两根红绳,正在穿什么东西,一见他过去,马上收了起来,不怀好意地打量他。

符晨曦:“……”

曹靖霏:“……”

“哦,礼物啊。”符晨曦说,“遮遮掩掩的干吗?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嘛,拿出来看看?”

“你能不能别这么讨厌!”曹靖霏彻底拿

符晨曦没办法了,简直不解风情到了极致,哪有这么谈恋爱的?!

符晨曦哈哈大笑,没事儿就想破梗逗曹靖霏玩,两人吵吵闹闹出村,曹靖霏只想揍他,符晨曦又提到方才碰见一名猎户,也是不正经的,走在他们前面,兴许还能碰见。

夕阳沉入群山,月亮缓缓升起,溪水粼光闪闪,带着碎冰缓慢淌向下游。符晨曦带曹靖霏慢慢行走,心道奇怪,方才那年轻猎人走这么快?上哪儿去了?溪边也不见脚印,别是迷路了。

曹靖霏走在符晨曦身后,埋头在手上绕着红绳,符晨曦又凑过去想逗她。曹靖霏本想着做个小东西给符晨曦个惊喜,没想到这点儿浪漫都被这混账提前毁完了,只得摊开手,不耐烦道:“要看就看!”

符晨曦说:“我是怕你摔了!”

说着符晨曦牵起曹靖霏的手,带着她慢慢地走,曹靖霏将做给符晨曦的礼物握在掌心,恨恨地看着他,一时只觉他帅得欠揍,一时又爱恨交加,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远处小溪汇往一面镜似的湖,湖面倒映着天际洒下银光的满月,与一栋湖面的小屋。

符晨曦停下脚步,笑着说:“到了。”

“笑这么开心做什么?”曹靖霏总觉得符晨曦有点儿不怀好意。

“没什么。”符晨曦想到自己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心里就怦怦地跳个没完。当然为了做个正人君子,还是去与彭叔睡,把房间让给曹靖霏好了。

“前面就是我家。”符晨曦正要喊彭时,曹靖霏却停下脚步,将手里东西递给符晨曦。

“喏,给你的。”曹靖霏说道。她摊开白嫩的手掌,上面赫然是两只通体雪白的玉鹿,白玉雕出的公鹿与母鹿周身光洁焕然,表面泛着玉脂,隐隐透出淡黄色,公鹿的鹿角更渐转翠绿,鹿角作树形分开,上镶无数细碎的金叶。母鹿双耳则为淡琥珀色,当是价值连城的珍品。

两只鹿的身后穿着红绳,原本系在一处,曹靖霏将它们分开,再各自系了红丝绦上去。

符晨曦先是看鹿,再抬眼看曹靖霏。

“当年我娘和我爹为了有我,前往昆仑山下悬圃瑶池朝圣西王母,许下心愿。”曹靖霏柔声说,“我娘梦见了两只白鹿,醒来后在雪里捡到了它,与我爹分开时,将它留给了我。”

符晨曦:“可是这红绳为什么是穿在它们的大屁股上的?”

“你听我说完行吗?”曹靖霏真想发个禁咒把符晨曦轰死。

符晨曦笑了起来,他笑的模样十分英俊,此时眼中洋溢着爱意与喜悦。

“我娘去云游四海的那天,把白鹿留了给我。”曹靖霏说,“后来我爹也将他的公鹿给了我……小时候我很喜欢它们,一个人的时候,就一直对着它们说话儿,长大以后,我才从师父那里知道,它们在传说里,其实是西王母苗圃中的两位守护者,素女与青神,素女柔美,青神俊秀,他们千变万化,男身女身,扑朔迷离。每隔一百年,会在九霄留下这两枚古玉。”

“传闻世间爱侣,若得到这古玉,便相当于得到了西王母的眷顾,只需各持一枚,就能感应到对方的存在。而九霄中也有‘养玉’一说,戴着玉久了,玉便将铭记人的气息,在终有一天,在离开这个世界后,转世轮回归来,也将再得相见。”

符晨曦静静看着曹靖霏,曹靖霏又说:“你不是怕有一天,会离开九霄吗?我想……也许你带着它,直到你离开这世界的那一天,它将会在你的魂魄里留下强大的力量,咱们终会有再见面的那天,所以不必担心……”

曹靖霏突然被符晨曦紧紧抱住,两人便这么依偎在一处,站在月光荡漾的湖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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