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到清朝

《春秋到清朝》

太康之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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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改革制度

西晋统一全国后,政治上趋于安定,但由于多年战争的创伤,老百姓生活依然很艰苦。特别是皇室和权贵们无限制地霸占土地,更加重了农民的苦难。如长安东南的蓝田县的“杂牌将军”庞宗就占良田几百顷,更不必说达官贵人。农民没有土地,豪门世族利用占据的田地肆意盘剥农民。为此,晋武帝把解决土地问题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内容,并在西晋初年实施了一系列改革。

晋武帝对改革十分严肃认真,为防止官吏们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他做到有检查有督促有奖惩。如蓝田县令张辅为人正直刚强,有才干有魄力,敢于惩治违抗法令的庞宗。晋武帝对执法不避权贵、敢于打击豪门的张辅大加赞赏,立即任命他为京师地区山阳县令。张辅到任后,发现太尉陈准的家僮无法无天,立即将其正法处置。晋武帝又把张辅提升为尚书郎、御史中丞,专门负责纠察弹劾不法的官员。可以说,晋武帝这段时期对官员能真正观其言察其行,执法从严,赏罚分明。这在古代帝王中实属少见。[12]

晋武帝还制定了“户调式”的经济制度。户调式共有三项内容,即占田制、户调制和品官占田荫客制。

占田制

占田制是把占田制和赋税制结合在一起的一条法令,即“限田”“占田”“课田”,把屯田区改为郡国,使原来的近于奴隶的佃户成为自耕农。此等法令目的就是限制豪门贵族占有田亩的数量。

民屯制度废止以后,贵族、官僚争相侵占田地,隐匿户口。原来的屯田客或投依豪门,或游食商贩,加上服役为兵者,有一半人不从事农业生产。因此,农业荒废,国库空虚,百姓穷困。针对这种情况,太康元年(280),西晋政府采取两项重大措施:罢州郡兵以归农、颁布占田制(占田、课田令)。占田、课田令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减半,次丁女不课(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官吏以官品高卑贵贱占田,从第一品占五十顷,至第九品占十顷,每品之间递减五顷。此外又规定可依官品高低荫庇亲属,最多可至九族。

从占田制的内容看,它是一种既保证政府收入,又保护士族特权的一种土地制度。占田制并不是官府授田,更不是将地主的田地授与农民,而是在屯田制破坏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占垦荒地,占田制中对于官僚士族占田、荫客、荫亲属等特权的规定,其主要精神不在于对官僚士族的特权加以限制,而在于确认和保护他们已占到大量土地和户口的既成事实。与曹魏时期的自耕农相比较,户调增加了二分之一,田租增加了一倍。但实际上还不止于此。因为曹魏的田租是校亩计征,占田制的田租是按丁征收,丁男、丁女、次丁男不管是否占足规定的课田数额,都必须按法定的课田数交租。

占田制的实施有积极的意义。首先,与屯田制下农民相比,占田制下农民的负担显然有所减轻。特别是解除了屯田制下军事管制的强迫劳动,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其次,占田无年龄之分,课田有年龄、性别的区别,占田数又高于课田数,这些规定可以鼓励人们去占田垦荒,有利于扩大耕地面积。这一规定,使得每个农民都可以合法地去占有应得的田地。不少豪门世家的佃户,也都纷纷脱离主人,去领取属于自己的一份土地。占田制发布以后,不少农民开垦了大片荒地,这对农业经济的好转起到一定的作用。

户调制

户调制即征收户税的制度。户调不分贫富,以户为单位征收租税。这一制度规定:“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对边郡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户调也作了具体的规定:边郡与内地同等之户,近的纳税额的三分之二,远的纳三分之一。少数民族,近的纳布一匹,远的纳布一丈。

品官占田荫客制

品官占田荫客制是一种保障贵族、官僚们经济特权的制度,同时也有为贵族、官僚们占田和奴役人口的数量立一个“限制”的用意,以制止土地无限制地兼并和隐瞒户口的情况出现。此制度规定:“其官品第一至第九,各以贵贱占田。第一品占五十顷,第二品四十五顷,第三品四十顷……每低一品,少五顷。”对于庇荫户,“品第六以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一人。”“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十五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品第九品一户。”庇荫户的佃客,为私家人口,归主人役使,不再负担国家徭役。

实行户调制的诏书发布之后,遭到了豪门世族的抵制。他们或是隐田不报,或是反对农民占有耕地。但这一制度从一定程度上,用行政的手段将大量的流动、闲散人口安置到土地从事生产,这对于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兴修水利

晋武帝很注意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如在汲郡开荒五千多顷,郡内的粮食很快富裕起来,又修整旧陂渠和新开陂渠,对于灌溉和运输都起到了很重大作用。

晋武帝时,开凿和修复的新旧渠道水利工程可以说是遍及全国地。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太康时,杜予镇守荆州,“修邵信臣遗迹,激用滍、淯诸水,以浸原田万余顷,公私同利,众庶赖之,号曰‘杜父’”。淮南相刘颂修复芍陂,“百姓歌其平惠”。晋武帝组织人力扩充整修潞河车渠,灌溉土地万余顷,泽及四五个县。为防水涝,晋式帝还责令修治了兖、豫二州的旧陂旧堨及私家小陂。水利工程的修建,保证了农业生产的丰收。

由于水利事业的发展,一些灌溉工具被广泛应用,如杜予发明的“人排新器”。同时,以水力发动的农产品加工机械水碓、连机碓也遍及各地如,司徒王戎“广收八方园田水碓,周遍天下”。再如《太平御览》引王隐《晋书》说,晋武帝时“有公主水碓三十余处”。水利灌溉事业的如此发展,大大促进了西晋农业的恢复与发展,“太康之治”就是在这一比较充实的经济基础上出现的。

减免徭役

由于数十年的战乱,中原地区经济遭到极为惨重的破坏,人口也大减。晋武帝的故乡河内郡温县,人口也只有原来的几十分之一。为此,晋武帝决定采取一些措施增加中原地区的人口。他下令,十七岁的女孩一定要出嫁,否则由官府代找夫家。灭蜀之后,招募蜀人到中原,应召者由国家供给口粮两年,免除徭役二十年。灭吴后,又规定吴国将吏北来者,免徭役十年,百工和百姓免徭役二十年。

泰始四年(268),晋武帝还设立了“常平仓”,即丰年收粮,荒年平粜。丰年按适当价格抛售布帛,收购粮食;荒年则按适当价格出售粮食,稳定粮价,维持人民的正常生活。晋武帝一再责令郡县官吏,要“省徭务本”,打击投机倒把、囤积居奇。

由于晋武帝采取了这样一系列有力的经济措施,使农业生产逐年上升,国家赋税收入逐年充裕,人口逐年增加,仅平吴之后不到三年时间,全国人口就增加了130多万户,出现了“太康繁荣”的景象。

人口的大量增加,是“太康之治”的标志之一,也是太康年间晋王朝经济繁荣的动因之一。

劝课农桑

晋武帝即帝位后,继续推行曹魏以来行之有效的屯田。如羊祜镇守襄阳,分其所统领部队的一半进行恳田、屯田八百多顷,一年后,收获的粮食够军队十年吃用,大享其利。为增加屯田劳动力,晋武帝还免去邺城奚官奴婢的身份,使他们变为屯田兵,在新城屯田种稻。这不仅可以增加粮食收入,同时,大批奴婢的被解放,这对发展社会生产是有积极意义的。

为了扩大耕地面积,安置流民,增加租税收入,发展农业生产,为灭吴、平定江南准备充足的物质条件,“朝廷厉精于稼穑”。为此,晋武帝于即位初连续下诏,劝课农桑。泰始二年(266)诏曰:“今者省徭务本,并力垦殖,欲令农功益登,耕者益劝。”泰始四年正月又下诏:“使四海之内,弃末反本,竞农务功,能奉宣朕志,令百姓劝事乐业者,其唯郡县长吏乎!”为奖励劝农不倦的郡县长吏、守棚,晋武帝赐他们每人一匹马。泰始五年(269),晋武帝又下诏“敕戒郡国计吏、诸郡国守相令长,务尽地利,禁游食商贩”。

晋武帝还亲耕藉田,积极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下诏不准豪族大姓“侵役寡弱”,并“立常平仓,丰则籴,俭则粜,以利百姓”。他对那些劝农开荒、勤恤百姓、作出贡献的地方官吏大加奖励。如汲郡太守王宏“抚百姓如家,在郡有殊绩”,督劝该郡百姓开荒五千余顷,虽遇荒年而该郡无匮乏,于是,晋武帝对王宏予以表彰,赐谷千,并布告天下,树立为榜样。为了加强劝农工作,晋武帝还专门指派司徒石苞“明劝课”,制定“殿最之制”,每年考核一次,以劝农成绩的好坏作为奖罚、升降官职的标准。此外,还增加了管理农业的官员。

尽管晋武帝的劝农政策未能(也不可能)全面彻底贯彻,但这在经过百年混战、人民疲惫、农桑久废之时,不能否定它的招抚流亡、劝农乐业的积极作用。

晋武帝在开国之初,还曾一反曹魏时期的奢侈、豪华、铺张浪费之风,他提倡勤俭节约。在一次上朝时,他当着文武百官之面,把一件光彩夺目、满饰野雉头毛的“裘服”,一把火烧个精光。由此也可见他真有点励精图治的精神。果然,在平定东吴统一全国以后的近20年里,由于天下太平,政通人和,黎民百姓辛勤地耕种生产,出现了一片勃勃生机、欣欣向荣的景象,人口也急剧增加。有一首《普世宁》的歌唱道:“晋世宁,四海平,普天安乐永大宁。四海安,天下欢,乐治兴隆舞杯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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