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渣攻手撕剧本

《炮灰渣攻手撕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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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这年初春, 胡虏余孽整顿残部,陈兵边关,北境胡人纷纷响应投奔, 百姓惊慌, 朝廷震怒,遣太尉贺兰修领兵前往北境御敌, 各地兵马皆得令听其调遣, 势要将胡虏一网打尽,永绝后患。

大军出征日久, 却始终没有消息传回,朝野上下日渐惊惶,一时间竟生出了许多版本的猜测来。

有猜测贺兰修暗通外邦, 领兵投敌了的, 有猜敌寇潜入大齐, 贺兰修大军半路遇伏全军覆没的, 还有猜贺兰修根本没有出征, 而是暗自藏匿在京中周边, 随时准备领兵逼宫的。

但无论外边如何纷纷扰扰,龙椅上的那位都始终岿然不动, 看起来对贺兰修充满了信心。

长乐宫。

郑王与太后相对而坐, 茶香氤氲之间,身边只留了各自的心腹侍奉。

不知静默了多久, 郑王才叹了口气, 开口道:“太后,我们不能再这样坐以待毙了。”

贺兰霜抿了一口茶, 不急不缓地问道:“郑王有何高见?”

“我们派人埋伏之处,是大军前往北境的必经之路, 除非舍弃粮草辎重,否则根本没有择小路绕道的可能。如今贺兰修迟迟没有出现,说明他要么根本没想去北境,要么宁可抛却粮草辎重也要躲过我们设下的埋伏。无论究竟是哪一种情形,都很可能是因为他猜出甚至全然知晓了我们的计划。既然已经藏不住……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太后。”

贺兰霜脸上露出一丝讽刺的笑意来:“哀家这个好侄儿,用兵一向出其不意,在敌人严密监视的战场上尚且能够神出鬼没,何况是这样遥远的征途呢。”

“从前他将这般手段用在敌人和对手身上,我心中只觉得骄傲和痛快。如今,他反将这手段用来防备哀家,哀家才知道,此人之能,有多么引人忌惮。”

郑王警觉地抬眼问道:“太后是后悔同他离心了吗?”

“后悔?”贺兰霜缓缓摇头,“太难以掌控的利刃,一不小心就会伤及自身,那不要也罢。哀家掌控不了,那恪儿恐怕更加掌控不了。只是我实在想不通,小皇帝究竟有什么好,值得他不惜背离自己的亲生姑母,也要另投他主。”

“事已至此,太后还是不要纠结于血缘亲情之事了。”郑王漠然道,“待到他的大军再次现身之时,恐怕你我就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如今之计,唯有先下手为强了!”

“先下手为强?此事说来容易,可皇帝如今在前朝颇受拥戴,从朝臣入手已无可能,禁军又牢牢把握在段轶手中,那可是贺兰修的心腹,你难道有办法能动得他?若是我们在京中、在宫中有办法,那此前也没有必要大费周章,将贺兰修诱往北境了。”

“段轶年纪尚轻,又要顾虑亲族,想要绕过他,并非难事。”郑王面露狠意,“只要我们能先一步控制住宫中形势,要挟皇帝写下禅位诏书,就能名正言顺地号令群臣。届时即使段轶反应过来,他也不敢与皇权相抗,否则谋逆罪名一旦定下,他身后的整个段家都跑不掉。其父段璎,最是看重家族之人,绝不会容许他将段氏一族牵连到此等地步。”

“郑王倒是对诸位朝臣的弱点了然于心。”贺兰霜淡淡地赞了一句,又问,“那届时贺兰修带着大军杀回京中,你我又当如何呢?也用那谋逆的罪名要挟于他,让他咬牙认了新君?他若是不答应,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新君既立,自然有权处置不肯臣服的乱党。只是贺兰修毕竟是太后亲侄,楚王又是他的亲生表弟,他若肯臣服,难道新君和太后还会亏待他吗?到时候太后只需要同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许以高官厚禄,就不怕他不识时务。”

贺兰霜微微颔首道:“郑王所言有理。时不我待,若不能抢占先机,就只能一败涂地。那便请郑王先行回去谋划,万事俱备之时,哀家便是宫中的那股东风。”

郑王眼睛一亮,直起身来赞道:“太后果然是女中豪杰,杀伐决断,非常人能及也。”

他离开后,贺兰霜闭上双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见她如此情状,曲女史大着胆子道:“太后,奴婢方才听着,只觉此事似有不妥。”

“何处不妥?”

“郑王先前数次拜访,言辞之间都颇为谨慎,对待太尉等人的态度也十分忌惮,行事力求周全稳妥。可今日一见,他却急躁轻敌了起来。旁的不说,段轶乃是太尉一手教出来的,哪里是轻易就会着了道的?若他真有这么容易算计,咱们也不必这般大费周章,直接早些在禁军下手就是了。”

“再说太尉,太尉若真这么重视与太后的骨血亲情,当日也不会为表小姐的事就跟太后翻了脸。那位向来冷心冷情,表面看起来是为了表小姐,可实则恐怕是因为他暗通皇帝之事被太后发觉,无法再跟太后齐心了。早在太后还十分看重他之时,他就已经生了异心,如今闹到此等程度,难道还会顾念着与太后和楚王的感情吗?郑王想要以此来说服太尉臣服新君,简直无异于痴人说梦。”

贺兰霜这才睁开眼睛,正色问道:“那你觉着,他会怎么做?”

“京中生变,太尉却手握重兵在外,这本就是一个极大的威胁。郑王想的居然还是逼皇帝禅位,此事一出,无论旁人信与不信,都是给出了一个极好的造反借口。届时只要太尉振臂一呼,声称护驾勤王,不出旬月就能领兵攻破京城。到时候,他想另立新君,还是……不都是他一人说了算吗?”

贺兰霜微微一笑:“你倒是对他很有信心。”

曲女史看了眼她的表情,确认她没有动怒,才道:“太后其实也是这般想的吧?”

贺兰霜垂眸道:“郑王不是轻敌了,他是无路可退,只能拼死一搏了。但别说他了,就连我,当初也没有想过,皇帝居然能毫无芥蒂地接纳甚至重用贺兰修。若不是有这一层变故,皇帝就不会提前知晓郑王的别有用心,我也不会像今日这般无人可用。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呢。”

曲女史心知她又在后悔当初反将太尉推到皇帝的阵营,如今眼看大势已去,除了如郑王那般拼死一搏,又能怎么办呢?

正要劝慰,却听外边有宫人来报:“太后,徐小姐入宫来了,求见太后。”

“阿芷?哀家没有传召,她怎么进宫来的?”贺兰霜惊讶道,“先把人请进来。”

“是。”

徐清芷今日身着一袭青色罗裙,本该衬得她清逸出尘,可不知为何,她的面容比先前清减了不少,竟生生露出了几分憔悴来。

见到贺兰霜,她先是行了一礼,寒暄几句之后,又面露羞涩,道是自己有些女儿家的心事想说,请太后屏退左右。

贺兰霜心中生疑,但看着她弱不禁风的模样,倒也不觉得她能做出什么刺杀的事来,便挥退了宫人内侍,只留了心腹在侧。

其余人等退下之后,徐清芷脸上的羞涩果然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太后先前有意将阿芷许嫁太尉,太尉未曾允准,只说要与阿芷接触几回才能有定论,不知太后可还记得此事。”

贺兰霜蹙眉道:“自然记得。可此事已经过去许久了,太尉那边始终没有动静,显然当初只是一时敷衍罢了,并未放在心上。哀家也同你说过,只当此事没有发生过,你怎么还在念念不忘?”

徐清芷连连摇头:“太尉那般人物,阿芷岂敢肖想呢。只是先前,太尉突然以此事为借口,邀我私下相见,见面之后,只吩咐我转交一封信给太后,还说唯有我来递这封信,太后才不会疑心是有人在从中作梗。”

贺兰霜登时肃然道:“他还说了什么?信在哪里?”

“他还说,此信不能早递,也不能晚递,否则太后都用不上的。他即将领兵出征,唯有在大军不知踪影,朝廷人人自危之际,这信上之法才能解太后眼前的困境。阿芷自从得了这信,日夜忧思,唯恐被有心人夺去,又怕错失时机,误了太尉与太后的大事。今日偷听到家中父兄议论太尉大军一事,才敢进宫来给太后传信。”

说罢,她便将信从怀中取出,小心翼翼地递了过去。

贺兰霜忙不迭拆开来看,只见里面厚厚的一沓信纸,每一张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字迹,不知要亲手写上多久,显然是极用心的。

时间过去许久,贺兰霜终于看完了最后一个字,侍立在一旁的曲女史惊讶地发现,她的眼角微微湿润了起来。

但贺兰霜立刻抬手理了一下头发,手放下去之后,那一点不易察觉的水痕就彻底消失不见了。

当天下午,宫中突然传出消息,太后突发疾病,据说情势危急,皇帝立即前往长乐宫探望。

前朝人人都以为这是要变天的前兆,谁料心惊胆战地等了许久,也没有听见什么旁的消息。

直到十数日后的深夜,宫中突然杀声冲天,刀剑争鸣,正在安睡的文武百官顿时惊醒,连衣裳都顾不上穿戴整齐,就急急忙忙地前往皇宫护驾。

然而果不其然被禁军严防死守地拦在宫门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出。一群心焦的老臣拼死要进去面圣,也通通都被拦了下来。

直至天明,沉重的宫门才终于被推开。

“诸位爱卿,等急了吧?”

众人循声望去,顿时各个瞪大了眼睛,有那等胆小的,甚至几近昏厥过去。

高高的城楼之上立着的,不正是尚未亲政的当今天子?

那副身躯依然单薄,那张面孔依然稍显苍白,可谁也不敢再将他视为一个柔弱可欺的病秧子——因为此刻他手中提着的,赫然正是一颗满是血污的头颅!

当日早朝,在还未散去的血腥气中,容慎当场宣诏,郑王谋逆,暗养私兵,犯上作乱,幸得太后提早察觉,这才没有使贼人得逞。

皇恩浩荡,首犯既已伏诛,也不必赶尽杀绝,只将其党羽尽数罢黜,有贪污等犯案者抄家论罪,罪行较轻者可自行返乡。

恩威并施之下,不仅许多人感恩戴德,而且国库也充盈了许多。

晚些时候,太后又下懿旨,道是在郑王谋逆之宫变中受惊,宫中又尚存血腥之气,不利于凤体康复,如今需要前往清净之地好生调养,因此决定去行宫小住,提前还政于皇帝,并带楚王容恪随行。

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这不过是一个掩人耳目的借口,却也是如今的情形之下,唯一能皆大欢喜,避免再起争端的解决方式了。

皇帝挽留无果,只好亲自将太后护送到最近的行宫,又调拨过去许多宫人内侍,保证太后在行宫的衣食住行一切如常。

太后出宫之日,百官相送,只见皇帝与太后二人依依不舍,相处十分和睦,简直宛若一对亲生母子,令百官看得惊诧不已,暗自咋舌。而楚王容恪也同皇帝十分亲近,还得了皇帝亲赐的一匹小马。

至此,牵动着所有大臣心神,令京中人人自危的党派之争终于落下了帷幕。

至于这其中关节,究竟哪一件是真,哪一件是假,任他们心中百般揣测,却也再掀不起任何风浪了。

次月,天子于太庙加元服。

冠礼既成,百官跪拜,山呼万岁,却迟迟没有听见礼官颁布天子亲政的诏书。

众人正暗自疑惑之际,突然见一列全副武装的甲士气势汹汹而来,顿时大惊。

定睛一看,为首的居然是那率领大军不知所踪的太尉贺兰修,而他身后的甲士押送着的,则各个高鼻深目,头发卷曲,不似中原之人。

只见贺兰修披甲执剑,阔步行至御前,行了一礼之后便朗声道:“臣贺兰修,奉皇命出征,幸不辱命,灭乌柘国,并剿灭降服北境所有佯装胡虏余孽的郑王私兵。今率原乌柘国国主、王后及王太子等王族三十二人,敬贺天子加冠亲政。吾皇万岁,大齐永昌。”

众臣这才知晓,他消失的这些时日,究竟是做什么去了。

贺兰修身后的乌柘国王族各个面露土色,却又不敢违抗,用不熟练的中原官话吞吞吐吐地道贺,而后又按大齐臣子的礼节向容慎叩首以表臣服。

容慎大喜,当即诏谕天下,太尉贺兰修,拓土开疆,功高盖世,封圣王爵,享天子礼,与天子一同主政,平起平坐,共居皇宫,百官见之,如见天子。

贺兰修推辞再三而天子坚决不允,最终只得领旨谢恩。

朝臣们各个心下大骇,可想起这两位一个在宫变中、一个在战场上展露出来的雷霆手段,却又只能默然心道,一山尚不容二虎,一朝又岂能容二主。

不过是一时安抚的手段罢了,且等着吧,这二主早晚会闹得天翻地覆,不死不休。

可谁也没有料到,他们等了又等,却始终没有等到这两个人翻脸的那一天。

而他们更没有料到的是,这在他们眼中十足荒谬又祸根深埋的一天,却成了大齐的盛世伊始,成了史书上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

大齐康盛五年,天子容慎加冠亲政,改年号为修平,以灭乌柘、平北境之战功封太尉贺兰修为圣王,形同天子,共同理政,出则共驾同辇,入则形影不离,史称并主。

自此,民生殷富,文化昌盛,四夷宾服,万国来朝。

第72章

天色初亮, 连纥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响起了不绝于耳的鸡鸣声。太阳还不见踪影,人们就已经起床忙乱起来了。

吱呀一声,其中一户人家的门被人从里面打开, 很快溜出来一个身形颀长、眉目清秀的少年, 尚还稚嫩的面孔上嵌着一双黝黑的瞳仁,滴溜溜转动间让人觉得十足狡黠。

他背着一把正符合他身量的弓, 还有插满了箭羽的背篓, 轻手轻脚地关上门,转身离开了家。

农忙时节, 家家户户都早早下了地。田垄间一个扛着农具的壮硕汉子见着他,扬声问道:“迎哥儿,又往山上去?”

少年闻声回头答道:“嗯!康哥这么早就下地了?”

汉子爽朗一笑:“这几年来大家种田都卖力着呢, 即便是村头的懒汉, 也开始捡了轻省的活来干。我若不勤快着些, 只怕就连那我七八十岁的老娘都要抢着下地来干活了!”

傅迎面上露出了一点羡慕来。

他家里没有田地, 只以打猎为生, 所以这些农户的变化他都看在眼中, 却也只能看在眼中。

前几年朝廷改了税法,具体是怎么回事, 他也没太弄清楚, 只知道从前大家交的赋税跟收成相关,收成越多, 交的粮食就越多, 收成越少,交的也越少。

所以农户们面朝黄土背朝天, 忙活了一整年,攒下来的粮食也未必能比村头的懒汉多上多少。再加上沉重的丁税兵役, 大家活得都十分苦闷。

可自从朝廷改了税赋之法,家家户户的情况就跟从前大不相同了。

每年只收一定份额的税,交了粮食之后,无论剩下多少,都全部是自己家的。这样一来,家家户户打理农事的热情顿时便高涨了起来。以前是多辛苦都白辛苦,可现在不同了,无论怎样辛苦,最后都是进了自己的口袋。只要他们肯卖力,不愁日子过不好!

若遇到其他地方需要赈灾或是起了战事,官府也不会再像从前那般强行征粮,而是以稍低于市价的价格收购。凡是在这种关头愿意卖粮给官家的,累计数次之后,便能免一口人的丁税。丁税既然减免,大家自然也不再不敢繁衍子孙了。

至于兵役,也不再像从前那般强行征兵。凡自愿从军者,都能给家里带来一笔不小的收益,来日还乡,还另有屋宅田地安置。

这些年来朝廷颁布的变革之法,零零总总还有许多,傅迎没能全部记住,但每次去镇上卖猎物的时候,他都会去官府门口听一听差役宣读告示,再去茶馆听一听那些读书人是如何就此争论的。

不过他觉着,这些读书人,口中所说的话也未必都是有道理的。

朝廷开科举选官不过数年,又在各郡县设了公塾,收平民子弟入学,这让许多的普通百姓心中升起了鱼跃龙门的期望,却也让读书识字这件事变得功利了许多。

在茶馆高谈阔论的那些书生,有许多就是从朝廷开了科举之后才开始读书的,字都未必识得多少,就先摆起了文人名士的做派。

朝廷一颁布有利于他们的决策,他们就歌功颂德,将当今两位明主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可一旦颁布于他们不利或是无关的决策,譬如救济老幼,帮扶妇人,鼓励工商等,他们就登时换了一副嘴脸。

不过,他们无论怎样不满,都影响不到朝廷,更影响不到上面大刀阔斧推行变革的那两位就是了。

那两位……指的自然是当今天子和圣王了。

二主并行之初,还有许多人都不大适应,只觉得皇帝是独一无二的君主,怎么可以有人跟皇帝平起平坐?虽然这些事情到底跟他们平民百姓没有什么关系,更何况这是皇帝自己乐意的事情,他们又管不着,只要天下太平,百姓富足就够了。

只是后来,各地的商路通了,他们这里跟北境的商队又多有往来,就连京中的商队也不是没有见过。时日一久,他们听说了许多圣王的事迹,这才知晓,原来圣王是这般厉害,如果跟其他人一样当普普通通的臣子,确实是委屈了他。

譬如他年少之时就上了战场,彼时方才十来岁,就敢率领一支小队偷偷潜入胡虏后方,烧掉了对方所有的粮草,以一己之力解了大军被胡虏十数个部落合力围困之围,破格得封骠骑将军;

譬如他带领大军征讨胡虏,身中暗箭却不声张,一直咬牙忍耐,坚持指挥将士进攻,直至大胜胡虏收兵回营,一头栽下马去,这才被人发现他受了伤;

譬如他奉命前去扫清胡虏余孽,大军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半路,任谁也找不出他的踪迹,之后又突然现身在天子冠礼,带着乌柘国王族前来献俘,人们这才知道,他早已洞悉了郑王和乌柘国的阴谋,而后奇袭西域,一夜之间灭了勾结郑王作乱的乌柘国。

未卜先知,一夜灭国,这随便放在哪一个人身上,都堪称传奇。

但在当今这位圣王身上,这些也不过是他传奇人生中普普通通的一段经历罢了。

还有些更离奇的传闻,听着就令人瞠目结舌,譬如他与当今天子同吃同住,形同夫妻;譬如他有一神物,能预测吉凶,未卜先知;譬如……

许多人对此津津乐道,傅迎却并不相信这些。

他觉得,无非就是有人看不得圣王一介凡人却能成就如此功业,所以非要往他身上编排一些异于常人的东西,这才显得自己没那么无能。

傅迎张弓搭箭,直直射中一只正埋头觅食的野鸡。野鸡下意识急促地扑腾了几下翅膀,最终还是砰地一声一头栽倒在地。

他从树后跳出来,利落地拾起了野鸡扔进背篓,又继续向前进寻找下一只幸运的猎物。

他也想像圣王那般,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成就一番大事业,但在此之前,他必须要努力打猎,先将自己的小家撑起来才行-

傅家的傅迎小子独自一人猎到了一头熊!

这个消息像狂风一般,瞬间就席卷了整个小村子。

虽说只是一头身量不大的小熊,可傅迎也才多大啊,这本事瞧着,日后恐怕要比他爹这种老猎户还要厉害几分呢。

傅迎在乡邻们热情的目光中笑得脸都僵了,同众人寒暄了许久,这才跟着他爹傅兴一起,将那头小熊搬到借来的牛车上面,准备拉去镇上卖。

傅兴前些日子上山打猎时伤了腿,走路倒是不成问题,但短时间内却不能再上山了,否则一旦遇见猛兽,那可是想跑都跑不掉。

没想到傅迎这小子胆子这么大,居然敢一个人跑进深山里去。

可傅兴知道之后,却也生不起气来。是他没有本事,一把年纪了还没有什么积蓄,这才让儿子不得不去冒险养家。

好在这头熊大概能卖上一个好价钱,换来的银钱足够接下来一段时间的家用。等他的伤好利索了,再带着儿子一起进山,总不能再让这半大小子去跟猛兽拼命了。

父子两个各怀心事地到了镇上,可望向那头熊的时候,目光都是同样的欣喜。

他们猎户没有田地也没有家业,偶尔能打到这样的野物,已经是天大的喜事。

然而,一到镇上,父子俩就不约而同地顿住了脚步。

他们是猎户,时常与野兽猛禽打交道,因此在对危险的警觉方面,再敏感不过了。

但两人对视一眼,又仔细打量四周,却没发现什么异常,只见周围一片繁荣祥和的景象,似乎比往常的镇上还要热闹几分。

傅兴低声对儿子道:“尽快卖完,早些回去,不要惹出事端来。”

傅迎明白他的意思,点头应下。

二人在集市上交了摊位的钱,刚把那头熊摆出来,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不断有人前来问价,可开出的价格实在不高。

傅兴想到这是儿子独自猎到的第一头熊,期间不知经历了多少危险和辛苦,便也不愿松口,只想等一个合适的买主,总不能糟蹋了儿子的付出。

然而不知为什么,往常总来集市上采买,又森*晚*整*理不在乎价钱的那几家富户家仆,今日却一个也没见身影。

眼见天色渐晚,傅兴终于熬不住了。

且不说在镇上住一晚需要多少银钱,只说这野物隔了夜,不新鲜了,恐怕就卖不上什么大价钱了。

他正想松口答应一个出价尚可的,岂料傅迎一把拉住了他:“爹!那边路上似乎有贵人经过,我想去那边试试运气!”

傅兴一愣:“什么贵人?”

傅迎小声道:“今日一到镇上来我就觉得不对,方才四下打量,却见有不少打扮成行商和百姓的汉子往这边来了,各个身形挺拔,气度昂然,周身还有肃杀之气,恐怕不是一般的侍卫,而是上过战场的兵将。”

“他们虽然四下走动,似是在闲逛,可却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并且都是以那边为中心,想来一旦有异动,他们立刻就能聚拢过去。因此我猜,此处定有身份十分贵重之人到访。”

眼见傅兴面露犹疑,傅迎忙道:“爹,让我试试吧!若真有贵人,咱们一头熊的价钱在人家眼里又能算得了什么?”

想起自己尚未好转的腿,再想起这小子独自打猎经历的危险,傅兴只好松了口,道:“试试便罢,成了更好,不成也没什么,只是千万不能冲撞了贵人,知不知道?”

“知道!”傅迎只应了一声,就飞快地拔腿往那边去了。

傅兴独自守在原地,心中难免焦灼。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等到傅迎回来,身后竟然还跟着几匹高头大马。

作为猎户的直觉告诉他,那些伪装成行商和百姓的兵将,确实正在不动声色地往这边聚拢。

傅迎猜得不错,果真是有贵人前来!

傅兴提着一颗心,假作未觉地看着那几匹骏马缓缓而来,待他们慢慢走近了,才发现为首的马上竟然一前一后坐着两名男子,样貌同样出众,却又各有千秋。

一个俊美无匹,却又威仪甚盛,一眼望去,恍若天神。另一个则是眉眼清俊,气质出尘,又兼一袭白衣,堪比仙人之姿。

二人共骑而来,毫不介怀路人眼光,后者坦然依偎在前者怀里,看上去竟然有一股说不清的和谐与唯美。

下马之后,看见那熊,身量高一些的男子道:“确实是新猎的,正好行路辛苦,给你补补。”

另一个白衣公子却看向傅迎:“这果真是你独自一人猎得的?”

傅迎忙不迭点头:“正是,绝无虚言!”

“看不出来,你小小年纪,竟然有这样的胆识和能耐。”

他身后那人却看过去道:“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更大的虎熊也不是没猎过。”

白衣公子笑起来道:“正是因为看他有几分你少时的风姿,我才稍夸了一句。”

傅兴在一旁听着,纳闷地想,这二位的言行举止,怎么不像兄弟,倒像夫妻?

第73章

傅迎没有料到, 他为了将猎到的小熊卖上个好价钱,大着胆子去引来了贵人,结果不仅成功将熊卖了出去, 甚至连他自己, 还有他爹, 也都一起卖了。

不对,说是“卖”似乎也不准确, 毕竟这二位公子也没有让他们父子签什么卖身契,只是说看他不像是甘居山野之人,又颇有几分胆识,因此愿意给他一个前程,只看他想不想要。若是放心不下爹爹,那二人一同前去也是使得的。

一听这话, 傅兴下意识就拒绝道:“我们父子虽然过得艰难,却也是自食其力的良民, 并无依附他人而活的打算, 恐怕只能辜负贵人的一番好意了。”

那白衣公子一听, 倒也不勉强,略一点头就要离开。

倒是那玄衣公子若有所思,突然问道:“听你言语, 颇懂几分礼节,倒不全然似山野之人, 从前是做什么的?”

傅兴一愣, 片刻之后才答道:“我曾经被征入伍, 戍边几年, 有幸得上官赏识,在军中做了个百夫长。”

“百夫长, 倒也是兵丁里的头领了,从军数年就能当上百夫长,可见你或有战功,或有才能,或善于组织统领,并且很是得上官青眼。再多熬上些时日,想升个将官也并非难事。如此前途,即便是退伍返乡,所得的安置军饷也会比普通兵卒丰厚许多,怎么你如今反倒过得如此拮据?”

傅兴微微垂首,声音无比平静:“是我得罪了上官,在军营中混不下去,这才被迫草草返乡,军饷都被克扣了许多,更别提什么安置了。”

“得罪上官?听你的口气,这其中莫非有什么隐情?”

傅兴有些担忧引火烧身,尚在犹疑,一旁的傅迎就迫不及待地答道:“我知道!提拔我爹的上官年老返乡之后,新来的上官倒卖军需,又强纳良家子为妾。因着军法严明,被我爹爹撞见之后,他还动过灭口的念头,污蔑他暗中通敌,欲要置他于死地。”

“幸得众位士卒都知道我爹的为人,纷纷为他担保,这才没能被那老贼得逞。我爹眼见事已至此,无力抗衡,为了保命,只能尽早请辞。因着这个,就连新立的战功也被那上官夺去,安在了自己的头上!”

他并不知道这两个贵人是什么来路,可他的直觉告诉他,若要为爹爹伸冤,这可能是他这一生之中唯一的机会了。

果不其然,傅迎话音刚落,就见那白衣公子也转过了头来,神情十分肃穆。

然后,他们父子二人就被带到了镇上最大最豪华的客栈,还有人前来细细盘问此中实情。

好在这些人的态度都十分亲和,又有好茶好饭招待着,倒令他们父子慢慢地就没那么紧张了,那些一直压在心底的委屈,也不自觉就倾诉了出来。

楼上,贺兰修推开房门,手上还端着一个托盘:“厨娘将熊掌做好了,又把熊胆取了出来给御医制药,别处的肉,我猜你大概吃不惯,就留给侍卫们分食了。”

“怎么还要你亲自跑一趟?让人送上来就是了。”容慎嘴上这样说着,脸上却不自觉地露出了笑来,显然很享受贺兰修对他的好。

他嘴刁,尝了两口就放下了,只去夹那些清淡的菜色。贺兰修也不嫌弃,将两只熊掌都吃了个干净。

饭后,贺兰修摩挲着容慎的肩,感慨道:“总算把你养胖了些,摸起来没有之前那般单薄了。”

容慎倚在他怀中,找了个舒适的姿势,惬意地眯起眼道:“从前心惊胆战,如履薄冰,哪里有心思吃喝,连觉都睡不安生。如今朝政已稳,没什么心思了,又被你拉出来逍遥玩乐,身体自然就健壮了起来。”

贺兰修笑道:“逍遥玩乐么?说得好像我是什么佞幸逆臣一般,天天勾着君上花天酒地,不理朝政。”

容慎眼睛一斜,勾起他的下巴,用调戏良家少男的纨绔口吻道:“有卿这般风华绝代的佞幸,朕可是恨不得夜夜笙歌不早朝呢。”

贺兰修见他眼波流转,声音勾人,显然是存了些异样的心思,当即便配合着将他压到了榻上,低声道:“那臣这便侍君笙歌,不令陛下失望。”

容慎心愿得偿,满足地在客栈吱呀作响的床上同心爱之人胡闹了一回。

半晌之后,二人平复气息,收拾妥当,这才携手去楼下散步。容慎尚有些步伐不稳,好在贺兰修臂力过人,紧紧地箍着他的腰,除了姿势稍显亲近之外,也没有谁能看得出他身上的异常之处。

两个人名为消食,实为偷听,在大致听完了事情之后,一时间都有些沉默。

这样的事情对他们来说并不罕见,每一次微服巡游,他们都会在路上有许多耳闻目睹,当场查办的贪官污吏就不少,代替当地父母官主持公道更是寻常。

像今日这一桩事情,说大也不大,可说小也不小。

对他们来说不大,因为比起他们在朝堂上清剿的那些贪官巨恶,甚至某些地方上的豪强,这小军官的所作所为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而且,傅兴和傅迎父子过得也还算凑合,虽说生活拮据,可比起另一些苦命人来说,至少保住了性命。

然而对于傅兴而言,这却是一件天大的冤屈。

他去投军之前,本来有一位青梅竹马的邻家姑娘,本来在他升任百夫长之后已经口头议定了亲事,谁知后来他灰头土脸地狼狈返乡,不仅前程没了,就连饷银也没了。姑娘的父母不顾女儿反对哭闹,当即就把她绑上花轿,嫁给了邻村的鳏夫富户。

傅兴消沉许久,后来还是认了傅迎这个苦命的孤儿当儿子,有了家人,想着要养家糊口,这才重新振作起来。若是没有傅迎,他恐怕已经一蹶不振,如今不知流落到哪里去了。

贺兰修牵着容慎到了院子里,见他神思不属,捏了捏他的手心,宽慰道:“再如何圣明的君主,治下都免不了会有这等腌臜事发生,这是人心之恶,难以杜绝。你不要总往自己身上揽,尽力就好,否则时日久了,恐怕还会生出心魔来,届时若伤了身子,反倒令亲者痛,仇者快。”

容慎听他开解,心知自己是钻了牛角尖了,一时间更对他生出了几分依赖,忍不住往他身边挨得更紧了:“若没有你指点,我还不知要走上多少弯路。只是我从前坐在龙椅之上,眼中只有江山和天下,却没有活生生的一个个人。心中虽然牵挂着民生百姓,却只能看见官员的奏报,并不知内里的实际如何。”

“如今跟随你一路走来,方知各家都有各家的难处,各人都有各人的苦楚,再想起你从前不顾朝臣死谏劝阻也要一力推行的那些变革,才更能理解你的用心良苦。”

贺兰修摇摇头,笑道:“你也不必将我想得多么无私伟大。我想要江山安宁,河清海晏,其中也存了想让自己过得更加舒心的原因。若是各地烽烟四起,民生凋敝,我难道还能安居高位,逍遥自在吗?”

“世间之事,大抵都是如此。人人都想要自己受益,至少也不能损失自己的利益,这是人之常情,即便是古之圣人也难以免俗,更何况我们又不能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凡人。”

“自古以来,君主都想要清廉的忠臣,大臣都想要宽容的明主。可倘若一朝位置交换,臣子登上了皇位,你猜他还会不会做出跟自己为人臣时同样的选择?真到了那个时候,他就会明白,对臣子的有罪不罚轻拿轻放,就是对自己皇权的挑衅,也是对国家秩序的威胁,以后再难服众不说,还会令胆大妄为之人生出叛逆作乱的心思。”

容慎恍然道:“所以当初推行变革之法,许多人反对,是因为威胁到了当时的他们。可若是易地而处,将他们换一个位置,他们也许就不会如此反对了。”

“正是如此。”贺兰修投过去一个赞赏的眼神,“譬如开放科举,乃是给了平民一条改换门庭的通天大道,这对平民有利,平民自然欣喜。对你我而言,读书考试的人越多,就越容易选出良才,不会再愁无人可用,这自然也令你我欢喜。唯独受到威胁的,是垄断着朝廷选官的世家,从此他们不仅要跟平民出身的官员平起平坐,而且再也不能靠家族势力在朝中一手遮天,所以他们自然要反对。”

“他们的声音大,而且更容易传到我的耳朵里,我就以为此事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所有人都在极力反对,竟然无一人支持。”容慎回想起前几年那些个不惜死谏的朝臣,叹息道,“可自从跟随你来到民间亲眼所见,我才知晓百姓对此是一片感恩戴德,家家户户都燃起了攒钱送子孙进学的希望。”

“说实话,我当时心中十分犹疑,很怕你得罪世家,会招致报复。更何况,此事又是旷古未有之举,听起来实在没有把握,一着不慎,恐怕就会留下千古骂名。”

贺兰修看向他,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那你倒是藏得很深。我还以为你打心底里赞同我的决定,全然没有看出你有旁的心思。”

“因为,如果连我都质疑你的话,你大概也会对自己心中没底吧。”容慎微微抿唇,道,“我当然很清楚你的想法没有错,只是或许时机尚未成熟,或许朝政尚需平定,我担忧这些可能会成为你的阻碍,令你无法达成心之所愿。”

“但你既然已经决定放手去做了,我就必须要成为你最坚实的后盾,让你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安心地去放手一搏。”

“不然,我当这个皇帝,又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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