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

《中国哲学史》

第三编 宋元明清时期的哲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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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五行相生则吉,相克则凶”的传统说法,他提出异议:“相生未必吉,相克未必凶。用之得其宜,则虽相克而吉;用之失其宜,则虽相生而凶。”例如,用水对火加以克制,就可以用水救火灭灾;用火对金加以克制,就可锻铸金属器具;用金对木加以克制,就可用金属器具来加工木材建造房屋;用土来克制水,就可以防止水患。这都是“用之得其宜,虽相克而吉也”。反之,水生木,但若用水来泡木,木就会腐烂;木生火,但若将木放进火中,木就会被焚毁;火生土,但若用火烧土,土就会被烧焦;土生金,但若用土把金属埋起来,金属就会蚀坏;金生水,但若把金投入水中,金就会沉没。这些都是“用之失其宜,虽相生而凶”。

李觏的哲学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研究《周易》的一些论文中。在关于万物生成的理论中,他比较强调万物的客观物质性和自然生成。因此,他的自然观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

李觏发挥《周易》中的元亨利贞说,把它解释成是事物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性质、状态。他说:“或曰,敢问元亨利贞何谓也?曰,大哉乎,乾之四德也。而先儒解诂,未能显阐,是使天道不大明,君子无所法。若夫元以始物,亨以通物,利以宜物,正(贞)以斡物,读《易》者能言之矣。然所以始之,通之,宜之,斡之,必有其状。窃尝论之曰:始者其气也,通者其形也,宜者其命也,斡者其性也。走者得之以胎。飞者得之以卵,百谷草木得之以句萌,此其始也。胎者不殰,卵者不殈,句者以伸,萌者以出,此其通也。人有衣食,兽有山野,虫豸有陆,鳞介有水,此其宜也。坚者可破而不可软,炎者可灭而不可冷,流者不可使之止,植者不可使之行,此其斡也。”

李觏的论述包含着一个深刻的思想,就是事物的转化是有条件的,每一具体事物的存在是有限度的,离开了一定的条件,事物不能发生转化,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事物本身的性质就遭到破坏。事物的“相生”、“相克”,都可以利用来为人类社会的利益服务,问题在于人们应当按照事物本身的性质及其变化规律来加以利用。按照事物本身的性质和变化规律而行动就会带来利益;违反事物本身的性质和变化规律去行动就会招致祸害。

李觏认为“吉凶由人”。社会的治乱、人事的吉凶是由人们自己决定的,而不是由天命鬼神决定的。他反对“释人事而责天道”,“假于鬼神时日、筮以疑众”的迷信思想,强调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二、李觏的“礼”

李觏社会伦理思想中有独到见解的地方,就在于他对礼的系统论述。他认为“礼”是人们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统治者修身治人的主要工具。他说:“夫礼,人道之准,世教之主也。圣人之所以治天下国家,修身正心,无他,一于礼而已矣。”他把“礼、乐、刑,政”等“天下之”,与“仁、义、礼、智、信”等“天下之至行”统统“一本于礼”。

李觏所谓的“礼”,是包括了艺术、道德、政治、法律等一切上层建筑在内的。因此,他对礼的起源的考察,就不仅仅是对道德来源的探讨,而且包括了对整个上层建筑的来源的论述。李觏认为:“饮食衣服、宫室器皿、夫妇父子长幼、君臣上下、师友宾客、死丧祭祀,礼之本也。”人们的实际的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就是礼产生的基础。所谓礼,就是解决和调节这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节文”。他说:“夫礼之初,顺人之而为之节文者也。”对于“礼”同乐、政、刑,以及仁、义、智、信的关系。他指出:礼是调节人们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而达到和谐的准则,而乐、政、刑是礼的辅助和补充。他说:“人之和,必有发也,于是因其发而节之。和久必怠也,于是率其怠而行之。率之不从也,于是罚其不从以威之。是三者礼之大用也,同出于礼,而辅于礼者也。不别不异,不足以大行于世。是故节其和者;命之曰乐;行其怠者,命之曰政;威其不从者,命之曰刑。此礼之三支也。”

李觏从物质生活决定道德的观点出发,批判了儒家传统的崇义贬利的思想。他说:“愚窃观儒者之论,鲜不贵义而贱利,其言非道德教化则不出诸口矣。然《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是则治国之实,必本子财用。盖城郭宫室,非财不完;羞服车马,非财不具;百官群吏,非财不养;军旅征戊,非财不给;郊社宗庙,非财不事;兄弟婚媾,非财不亲;诸侯四夷,朝觐聘问,一非财不接;矜寡孤独,凶荒札瘥,非财不恤。礼以是举,政以是成,爱以是立,威以是行。舍是而克为治者,未之有也。是故圣贤之君,经济之士,必先富其国焉。所谓富国者,非日巧筹算,析毫末,厚取于民以媒怨也,在乎强本节用,下无不足,而上则有余也。”他由此而提出了“均田”、“平土”的思想。他的“均田”、“平土”,当然不是剥夺大地主占有的土地,而只是要限制大地主的土地兼并的发展。

他又指出:仁、义、智、信是礼之“别名”。他说:“在礼之中,有温厚而广爱者,有断决而从宜者,有疏达而能谋者,有固守而不变者。是四者,礼之大旨也,同出于礼,而不可缺者也。于是乎又别而异之,温厚而广爱者,命之曰仁;断决而从宜者,命之曰义;疏达而能谋者,命之曰智;固守而不变者,命之曰信。此礼之四名也。”

礼与乐、政、刑和仁、义、智、信的关系,好比身体与四肢筋骸的关系,礼包括了乐、政、刑、仁、义、智、信七者在内,犹如人的身体包括了四肢筋骸在内一样。他又把礼乐刑政叫做“法制”,认为仁、义、智、信等道德观念,要借“法制”才能表现出来。

李觏认为,道德的教化也离不开经济上的治理。他说:“生民之道,食为大。有国者未始不闻此论也。……法制不立,土田不均,富者日长,贫者日削,虽有耒耜,谷不可得而食也;食不足,心不常,虽有礼义,民不可得而教也。”他认为如果不能使老百姓有起码的物质生活保证,吃饱、穿上衣服,那么即使进行道德教化,老百姓也是不能都遵守礼义的。

孟子回答梁惠王“将有以利吾国乎”这个问题时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孔、孟都有尚义贬利的倾向。董仲舒讲“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更把这种思想推向极端。包括北宋唯心主义理学家在内的崇义贬利的思想,将“义”与“利”绝对对立起来,实际上都是把维护少数剥削者利益的统治阶级的道德教条说成是“义”,而把包括被剥削者在内的人们正当的生活要求叫做“利”。李觏认为,礼不过是“顺人之而为之节文者”,人之并不是不可以讲。他说:“利可言乎?曰: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欲可言乎?曰:欲者人之情,曷为不可言?言而不以礼,是贪与淫,罪矣。不贪不淫而曰不可言,无乃贼人之生,反人之情世俗之不熹儒以此。孟子谓‘何必曰利’,激也,焉有仁义而不利者乎?孔子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所谓“义利之辨”乃是维护剥削者特别是豪强大地主利益而反对被剥削者利益的虚伪道德说教。李觏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鲜明地提出“焉有仁义而不利者乎”的命题,驳斥了“贵义而贱利”的“儒者之论”,申明追求利是合理的,只不过还要“礼”的约束。

李觏“人非利不生”的观点,是南宋叶适等人功利思想的先驱。

三、唯物主义的五行学说

北宋时代,封建地主阶级与广大农民阶级的矛盾一直很尖锐,当时中国境内,东北方有辽国,西北方有西夏,宋与辽、夏之间的民族矛盾也很严重。到宋仁宗(赵祯)时期,土地兼并日益加甚,阶级斗争逐渐激化,国家财政也逐渐感到不足。当时比较开明的政治家范仲淹等提出改革政治的主张,但遭到保守派的反对,竟无结果。

到宋神宗(赵顼)时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比以前更加尖锐化了,神宗意图挽救当时的政治危机,谋求富国强兵,任用王安石为宰相,实行变法。以司马光、程颢、程颐为代表的保守派猛烈反对。

当时发生了所谓新旧党争。旧党站在有特权的官僚地主的立场上,顽固地反对任何改革。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新党则代表无特权的普通地主的利益,要求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权,更新法制,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加强抵抗辽、夏贵族侵略的防御力量。

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为了给他的新法寻找根据,曾声称他的新法是源于《周礼》等书。在他执政时期,颁布《三经新义》,对这些经书作了新的解释,史书上说他是“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周礼》由他自己注释,《诗》、《书》由王安石的儿子王雾和吕惠卿等注释。所以他的学说被称为“新学”。他和他的学派以“新学”和官僚地主集团的保守思想进行斗争。比王安石略早,对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情况发表过改革主张的人还有李觏。他的哲学思想也与王安石比较接近。

在王安石提出的新法中,青苗法排挤官僚地主的高利贷,免役法强迫“形势户”出助役钱,方田均税法打击官僚地主的伪冒和免税特权,均输法、市易法主要是控制豪商富室对物价和物资的操纵和垄断。当时新旧党争就是普通地主要求更新法制、削减官僚地主的特权和官僚地主维护已有特权、反对任何改革的斗争。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于熙宁年间(1068—1077年)两次任宰相,推行新法。因屡遭旧党的反对,熙宁九年(1076年)再次辞职。后来宋神宗死去,旧党把新法都废除了。

王安石,字介甫,晚号半山,谥号文正,世称临川先生。生于公元1021年(宋真宗天禧五年),死于1086年(宋哲宗元祐元年),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

他出生于中小地主家庭,早年做州县地方官吏,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做相。熙宁九年罢相后,退居江宁(今南京),不再参与政事。王安石早年家境比较清寒,对广大人民的生活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执政以后,谋求“富国强兵”,也比较注重现实问题的研究。他的主要著作有《临川集》、《周官新义》、《老子注》等。

王安石以《尚书·洪范》中的“五行”思想为材料,通过自己的解释,提出了一种以五行为中心观念的世界图式,用来说明宇宙万物的形成和变化。他对《洪范》的解释是“三经新义”的一部分。

王安石认为,世界的根源是“太极”,五行是从“太极”来的。他说:“太极生五行,然后利害生焉。”但是他对太极并没有作更多的说明。而在《洪范传》中,他明确地认为五行是天地所生的。他所谓天指自然之天,天和地生出五行,五行又形成了万物,万物都受五行的支配。“五行”指构成万物的五种物质元素——水、火、木、金、土。天地是怎样生出五行的呢?他又认为五行是由天地之间的阴阳二气运动变化而生出来的,他说:“北方阴极而生寒,寒生水,南方阳极而生热,热生火……东方阳动以散而生风,风生木……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中央阴阳交而生湿,湿生土,土者,阴阳冲气之所生也……”《尚书·洪范》中认为,五行是上帝创造的,汉代的唯心主义者董仲舒同样宣称五行出于“天命”。王安石认为五行是由天地生出来的,他抛弃了古代唯心主义神学的说教,对五行的起源作了明确的唯物主义的解释。

关于五行生万物,王安石论述说,万物的体质、性能、形态以及它们所处的时间和方位,都是从五行来的。例如,柔性来于水性弱,刚性来于火性烈,圆形出于土圆,方形出于金方,春天由于水气盛,秋天由于金气盛,处下位的体现了水下流,居上位的体现了火上升,等等。

他认为,五行也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的依据,如土供人稼穑,水供人汲井,火供人冶炼,木、金供人制造器械。这些都是说,由于构成万物的五种元素有不同的性能,所以万物才有多种多样的性质和不同的方面。王安石的这些说法,有的是转述古代五行学说的看法,有的是他自己的见解。值得注意的是,他并不认为五行作为五种物质具有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属性,对五行的性能作了物质性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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