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梦雪

《白山梦雪》

第三十六章 捅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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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明烨踩中了猎人安下捉兔子的机关,右脚给夹着了。

明烨手明眼快,一把将机关的弹簧拉开,把脚退了出来。

董超风忙过来扶他坐下,明烨捂着痛处丝丝抽气,真疼得钻心。

超风在他被夹的脚骨处探摸了一会,语带不屑:“好了!这就一小号铁夹,也用嚎成那样?骨头没大事!你先别动,我给你上点药。”

被人鄙视了,明烨只好咬着牙,不作声。

上了药,超风还是体贴的问了句:“还疼吗?要不,咱在这歇会?”

明烨起身以脚点地试了试,装坚强:“没事,咱走吧。”

超风一边整理着机关一边说:“这夹子放这也几天了,都不见有兔子上钓,谁知,今天却夹着了你。”

柳明烨苦中还作乐,“那你可不坏,今天夹着了个‘大兔子’,大喜大喜!”

超风给逗乐了,笑道:“那你这大兔子走路可得小心着,就我放出去的铁夹子,就有七、八个,可别再夹着了你。”

超风带明烨察看了几处的铁夹,都一无所获,只得再去看别处的机关。忽然超风止了步一举手,“大黄”也直起尾巴站住了,明烨见状也收了步,超风用手指了指,明烨仰头一看,就见前头一个树丫上,站着只羽色斑斓的野鸡。

超风取出弓箭,明烨这时才看清箭是木杆铁箭头的,超风扣箭弦上,轻轻拉开了弓,明烨见了,不禁手痒,相距也就是五丈上下,若是用左轮枪,那这山雉肯定要死在他手上。

董超风拉满了弓,忽大喝了一声,那野鸡受惊蓦地腾空飞起,董超风将弓一抬,跟着手一松,箭就飞了出去,空中的那只野雉一声哀鸣,就带着箭栽在了地上,刚挣扎了两下,猎犬“大黄”已扑了上去,一口咬住了它,然后跑回来。

超风从猎犬嘴里取过野鸡,一边拔箭一边兴高采烈地对明烨说:“今天真是好运气,家里还有蘑菇,炖一炖,可香了。清风哥最爱吃了,可惜他不在。”

头回打猎,能有收获,明烨也很高兴。可他也有些不明白:“超风,你刚才为什么要大叫一声,不怕山鸡飞了吗?”

“就是要它飞!”超风道:“打猎的,有一句行话,叫‘枪打跑兽,箭射飞禽’,确实有道理。山鸡站在树丫上,枝繁叶茂,鸡毛又是花的,看不清楚,不好瞄,透着天空看就好多了。再说山鸡站在树枝上,这家伙两脚挺有劲,一蹬就是老远,也不知它要往哪头飞,把它惊起来,看定了它飞的方向,提前对一点,射惯了就能命中。”

“哦──”明烨点点头,想不到山野猎户也知打提前量,不由得称赞:“超风,你真行!”

两人又翻过

一座小山,山下有一条小溪,草肥水美,忽然草中有响动,大黄立即就窜进草里,跟着草丛就沙沙的动了起来,一只灰色的兔子飞也似的窜出茂密的草丛,往别处飞跑,大黄也倏地窜出,在兔子后头狂追。

董超风拨开脚边的草,拣起一撮兔毛,对明烨说:“你看,这毛是母兔拔下来给兔仔做窝的,这草丛里肯定有一窝小兔崽仔。”

明烨大感兴趣,拔着草,四下探看,超风在一处灌木树根下,找到一个土洞,拔开,里头有一窝六、七个兔仔,一个个胖墩墩,已有两只拳头大小,明烨扑了上去,小兔顿时就炸了群,四处乱走,明烨向前一纵身,手疾眼快抓住了一只,其余的全跑散了。

超风毕竟是老手,站在外围,一手一只逮了俩,笑着说:“你着哪门子急呀,等大黄回来也用得着你扑来扑去?”

正说着,大黄便叨着一只兔子跑了回来,果然是一只大母兔,超风把兔子装进口袋,大黄忽前爪抓地,两耳并竖,发出一阵沉重的低吼,超风立刻端起猎枪,明烨见了也忙操枪在手,跟着超风小心翼翼的前行了几步,就见前面七、八十步远的地方,有一只形状象猫,但又比猫大得多的东西飞窜而过,超风急忙开了一枪,没中,眼看那东西就要窜进杂树棵子,明烨手急眼快,枪杆一顺“砰”的就是一枪,那东西应声栽在地上。

“中了!”超风高兴得直蹦。

“是什么?”

“山猫子!”

超风转头看着明烨,这回眼神可友好多了:“这枪法,还有这利索劲儿,行啊你!”

明烨下巴扬得高高的,颇有些得意:“那是!我可是打小就玩枪!”

超风拿出一个弹丸让明烨重新装好,把那山猫子挑在枪上,然后两人往别处去察看设下的机关。

各种机关很多,不但有捉兔子的活套、铁夹,还有捉大家伙的什么弹棒,什么陷井,什么跳槽,什么地枪、地箭,两人连看了几处,都是一无所获,超风便将其中的一些移移地方,看看天快正午了,便对明烨说:“我们找个地方吃馍去。”

两人走不多远,就听见有隆隆的水声,再转过一座山包,就见在一个几丈高的山崖上,挂着一带翻着白沫的水──那是一个小瀑布!瀑布下是长年冲击成的水潭,潭水十分清澈,潭边有一条小溪,小溪左右一带较平坦,没什么大树。

超风带明烨在溪边一块卧牛石上坐下,从布包里拿出馍来给明烨吃,又拎出两只小兔扔给大黄填肚子。两人一边吃着干粮,一边说着溪水,明烨称赞溪水清澈,超风说,家门前那条小溪就是从这条溪分出去的。

吃完干粮,超风拿出母兔,在溪边

剥皮清内脏,怕它坏臭。明烨说想四处走走,超风叮嘱他小心陷井和机关,别走远,明烨提了猎枪,一个人跳过小溪,向水潭的另一头走去。

明烨走出没多远,就发现一个铁夹夹着了一只兔子,高兴之余还想再找些铁夹看看,早忘了超风的叮嘱,不知不觉越走越远,进了一片松林。

“呀,鹿!”明烨心中惊喜地暗叫一声,连忙隐身在树后──前面不远处,有一只小马鹿正靠着一棵鱼鳞松,在树下擦痒!那小鹿脖下有条白杠儿,毛色漂亮,竟然不怕人,见了明烨,也只是本能地转身跑开几步,就站住了。明烨心中欢喜,悄悄举起猎枪,“砰”的一枪,小鹿应声倒下。

明烨好生高兴,头天打猎,收获颇丰,他简直有点上瘾了。

刚向小鹿走前几步,忽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妹子,从树丛后跃了出来。那姑娘梳一条粗短的辫子,一身粗布衣裤,背上背了猪笼袋,手里提着猎枪,直冲到明烨面前,带着哭腔质问明烨:“你为什么打死我的鹿?”

“你的?”明烨不禁一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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