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中世纪

《混在中世纪》

第58章: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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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店大厅

“罗杰,抽了多少烟?我上次修烟囱也没有这么浓的烟味儿。”

罗伯特将餐盘放在罗杰面前,发现罗杰身上带有很浓的古怪烟味儿,不由得皱着眉头问道。

罗杰若无其事的说道:“谁知道呢,买烟草的人可没说味道这么大。”

罗伯特:“我听说,有些巫师会往烟草里添加毒药,你可要小心,很多人都说他们的朋友一晚过后性情大变,很恐怖的。”

罗杰:“巫师?别开玩笑了,这里可是红枫城,不远处就是神殿,巫师才不会来这里找麻烦,对了,下次小羊排要加一点香菜沫,这会更好吃。”

罗伯特:“没有香菜,那东西太恶心了。”

罗杰:“恶心?别开玩笑了,薄荷酱才真的恶心,想想看,弄碎的薄荷叶放在陶瓶里一个星期,想想就没办法吃好吧。”

罗伯特:“嘿!别打破我唯一的爱好好吗?”

罗杰:“好吧好吧,那么给我来一杯甜葡萄酒,不要白葡萄的,那东西太酸了。”

就在两个人闲聊的时候,大门突然打开,两个伸出全身甲的骑士走了进来,好吧,看这四个人的样子,这应该是四个家族骑士,他们胸口的徽章都是一样的,当然,骑士的徽章即使是一个家族的也不会一模一样的,只有某个家族的家族的家族骑士才会佩戴统一的徽章。

四个骑士站在门口四下看了一下,然后中间让出一条通道,一个伸出华服的年轻人走了进来,可能是因为屋子里的味道让他很不舒服,年轻人的眉头皱了皱。

随着年轻人走了进来,一群酒鬼顿时变成了乖宝宝,喝酒都斯文了很多,好吧,再场的都是平民,不论这年轻人是哪家的贵族,都不是在场的人能得罪的,要是年轻人来一句,这家伙喝酒姿势太丑,拉出去喂狗,好吧,那就毙了狗了,当然,如果贵族说你得罪了他,那你就等着被勒索吧,这就是这个时代平民的悲剧,基本上和家禽没什么区别。

年轻人走到罗杰身边,看了看酒保罗伯特,罗伯特一脸问号,不过一个骑士对着罗伯特摆摆手,示意罗伯特靠边,好吧,罗伯特挡住人家的视线了。

“我要那个。”

年轻人指了指酒柜上的一个酒瓶,那是一瓶葡萄酒,好吧,应该是一瓶陈酿葡萄酒,也就是所谓的红酒,当然,事实上原料都差不多,都是葡萄,只不过一个是带年份的,一个是发酵一个月就拿出来喝的。

罗伯特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玻璃杯,然后打开酒瓶就打算给年轻人满上,结果年轻人一皱眉头,罗伯特连忙停下,完全不知道哪里出错了。

年轻人摆摆手,拿过酒瓶,从吧台上拿起一块抹布,仔细的擦了擦杯子,然后又擦了擦瓶子,拿起瓶子给玻璃杯里面倒了一个底,然后晃了晃酒杯闻了闻,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年轻人:“我叫弗兰克,帕维奇,科恩伯爵是我的父亲,不过很遗憾的事,昨天我父亲被赏金猎人杀害,所以我现在是一位伯爵了。”

大厅里依然安安静静的,没人说话,不过一个个酒鬼眼珠子滴溜溜乱转,不知道都在想什么。

罗杰就坐在弗兰克边上,不过手上的动作没停,依然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盘子里的煎蛋。

弗兰克若无其事的拿着酒杯晃着,不过并没有喝,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有一个机会给你们,谁告诉我,赏金猎人工会在哪里,我给他五百金币。”

大厅里静的可怕,没人说话,好吧,不是在场的人不想要金币,而是知道赏金猎人工会的人根本不敢说,开玩笑,被赏金工会悬赏,那感觉实在不是普通人能扛得住的。

弗兰克微微点头,慢慢的向着门口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又停了下来,将酒杯放在门口的桌子上,淡淡说道:“要是有人知道,可以来科恩城堡找我,哦!现在应该叫做弗兰克城堡。”

随着弗兰克和骑士们离开,大厅里就好像炸锅了一样,顿时喧哗了起来,好吧,五百金币,这可是绝对的巨款。

罗伯特拍了拍胸口道:“刚刚是一个伯爵啊,伯爵居然来我这里喝酒了。”

罗杰撇撇嘴道:“我觉得你应该注意的是桌子上的银币,你要是不打算要我可以帮你收着。”

罗伯特手一挥,就好像变戏法一样,银币就那样不见了,比米尔米亚的术法还要神奇。

“银币是不能给你,不过贵族老爷的酒还剩很多,你要不要尝尝?”

红酒确实不错,可惜罗杰不会喝,味道也就那么回事儿,感觉还不如甜葡萄酒靠谱。

“罗杰,你应该是,嗯,应该是个有本事的人,不过我觉得弗兰克公爵的任务最好别做,我听说,赏金猎人们都不怎么好惹。”

罗杰摇摇头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罗伯特笑了,同样摇摇头道:“当然,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又喝了几杯酒,罗杰就回去睡觉了,好吧,罗杰现在身上五十多金币,完全不缺钱,当然,主要是罗杰对当飞贼没什么兴趣。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餐就离开了旅店,主要是旅店实在太吵了,这里时常来放松一下还行,常年待在这里就头痛了。

看了一眼一群酒鬼讨论着旅馆告示牌上的招工信息,罗杰摇摇头,好吧,这些工作实在和现在的罗杰没啥关系,当然,要是有放羊任务罗杰还是可以干的,毕竟羊肉还是很不错的。

走在中世纪的街道上,这里虽然没有汽车尾气,不过却不时闻到煤炭和木头的燃烧味道,当然,更多的则是烤食物的味道,这里食品店很多,尤其是面包店,这是红枫公国人的主食之一,大部分家庭都不会自己做面包,因为太麻烦,就像后世人不会因为吃大米饭而自己去弄一块水田一样,因为不方便。

罗杰摸出一枚不知道是从那个倒霉蛋身上得到的铜板走到一家食品店门口道:“给我一个蓝莓面包!”

一块巴掌大小的蓝莓面包,一杯兑了水的橙汁,一枚铜板的购买力还是很不错的,至少比旅馆里的罗伯特好多了,罗伯特这货是真的黑。

红枫城里道路曲折,除了主路外基本上都和迷宫一样,给人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好吧,主要是罗杰迷路了,作为一个进了城市就分不清方向的人,中世纪城市实在不算友好,不过万幸的是,红枫城的飞艇塔足够高,爬上墙壁就能看见。

“年轻人,看你在城里乱跑,是不是没事做,我这有份工作,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在罗杰路过一处街角的时候,一个老头出现在街角,一身灰色长袍,头发眉毛一片雪白,手上拎着一根可能被虫子嗑的差不多随时都会碎掉的拐杖,满脸的皱纹,打眼一看还以为这货有几百岁的样子。

“确实无聊。”

罗杰点点头,缓步走到对方身边,手直接伸出去,一把卡在对方脖子上,用力一拉,一大把白胡子就被扯掉,顿时疼的对方连忙求饶。

“别别别,我错了,我错了,罗杰老大饶命!”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骗子克罗斯,此时正挣扎的从罗杰手上挣脱,揉着下巴龇牙咧嘴。

克罗斯:“罗杰,你是怎么看出我的,我已经按照你说的,连头发都用硫磺洗过了,几乎和老头没什么区别。”

罗杰耸耸肩道:“好吧,我只是习惯了,要知道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克罗斯吐血,好吧,这理由实在太强大了,不过克罗斯不知道的是,从小看星爷电影的罗杰,这种小伎俩实在不值一提。

克罗斯:“罗杰,我看你没事干,不如我们去个好地方怎么样?”

罗杰:“什么好地方,你不会打算拉着我去那种地方吧?我可警告你,你要是打算要我买单我会砍死你。”

克罗斯:“当然是个好地方,你觉得我是那种人吗?”

罗杰点点头道:“是的。”

克罗斯:“你可别乱说,我可是心有所属了。”

罗杰:“好吧,骗子爱小偷,你们还真是绝配。”

克罗斯:“谁知道那?”

罗杰:“那走吧,不过话说回来,你不是和米尔米亚去干活了吗?怎么还在这里闲晃。”

克罗斯:“米尔米亚的活儿我干不来,所以就分开了,现在我在给伊娃工作。”

罗杰:“你们真疯狂。”

克罗斯:“当然。”

跟着克罗斯一路左转右拐,不知道走了多远,最后在一处院子前停下,这是一个偏僻的角落,看上去几乎和其他院子没什么区别,不过这院子门上挂着锁头,代表里面没人。

克罗斯:“到了,就是这里。”

罗杰看了看院子的大门,发现没什么异样,疑惑道:“克罗斯,你不会是打算让我给你放哨吧?”

克罗斯:“你想什么那?我是骗子又不是小偷,放什么哨?”

罗杰:“那我们来这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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