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潮

《狼潮》

280,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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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吴海的妻子把自己的表妹一纸告到法院,法官可就为难了。从生的意义来说这孩子该属妻子的表妹,但从细胞的形成来说,这孩子该吴海的妻子。于是就判下:孩子的父亲是吴海,第一母亲是妻子的表妹,因为十月怀胎,婴儿的脐血是她给的。第二母亲是吴海的妻子,因为她只给了个卵子,就算生命的起源吧,可她没尽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为什么她们两人都是孩子的母亲呢?很简单,因为孩子生命是她俩人给的,缺一不可。

但是,这两个女人不服这样判决,要独有母亲权。于是法官为难了,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法律条文,就询问是哪个医院做的?吴海如实回答。马上宣布休庭,着手调查此案。

不久,曲二与马医生被传上法庭,法官问:“你们开展人工受精有授权吗?”

曲二带来的马医生知道没这授权,巧言道:“赋予女子生的权利是医院应有的义务。”

法官道:“难道用你的**为别人生孩子也是义务呀?”

马医生无语了,原来吴海虽有**,但都是死精,马医生为了这笔生意竟然用了自己的**。

吴海惊讶得合不上嘴,两个女人也傻了。马医生求情道:“自从自己犯了作风问题后,妻子就与自己离了婚,到至今还没结婚,也没小孩,如果当事人肯谅解,那我们就为孩子结合算了。”

吴海妻子的表妹看着可爱的儿子,点了点头,总算是答应了。可吴海的妻子不干,上言道:“那孩子可是我的卵子才成的呀?”

马医生就说:“那你就嫁给我!”

吴海的妻子看到马医生色迷迷的样子就作呕,答道:“我又不是没爱人!谁稀罕你这流氓!!”

法官却道:“孩子的事另议,‘曲李特色医院’违反道德,又没授权就开展人工受精取消行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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