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死的沙威

《未死的沙威》

评论的尺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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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的尺度

在我的理解之中,评论其实并非是一件事,而是既相似又具有显然区别的两件事——相对于文学艺术,尤其如此。

评说之声,每可仅就一位文学艺术家的单独的作品而发;而议论文,则就要在消化与一位文学艺术家的或一类文学艺术现象的诸多种文学艺术创作的资料之后,才可能有的放矢。

打一个有几分相似又不是特别恰当的比喻——评像是医学上的单项诊断;而论像是全身的体检报告。

比如,倘我们仅就张艺谋的《英雄》言其得失,那么我们只不过是在评《英雄》,或表述得更明确一些,评张艺谋执导的商业大片《英雄》;而倘若我们仅就《英雄》发现自诩为是“张艺谋论”的看法,那么,结果恐怕是事与愿违的。因为张艺谋执导的电影既有《英雄》之前的《秋菊打官司》和《一个都不能少》等,又有《英雄》之后的《千里走单骑》等。

以上自然是文学艺术之评论的常识,本无须赘言的。我强调二者的区别,乃是为了引出下面的话题,即我的学生们经常对我提出的一个我和他们经常共同面临的问题——文学艺术的评论有标准吗?如果有,又是些怎样的标准?被谁确定为标准的?他们凭什么资格确定那样一些标准?我们为什么应该以那样一些标准作为我们对文学艺术进行评论的标准?如果不能回答以上问题,那么是否意味着所谓文学艺术的评论,其实并没有什么应该遵循的可称之为“正确”的标准?果而如此的话,评论之现象,岂不成了一件原本并没有什么标准,或曰原则,实际上只不过是每一个评论者自说自话的无意义之事了吗?是啊,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没有判断对错的尺度放在那儿,还评个什么劲儿论个什么劲儿呢?这样的话语,人还非说它干嘛呢?

我的第一个回答是:尺度确乎是有的。标准或曰原则也确乎是有的。只不过,评有评的尺度、标准、原则;论有论的尺度、标准、原则。而论是比评更复杂的事,因而也需对那尺度、标准和原则,心存较全面的而非特别主观的偏见。

我的第二个回答是:人们看待自然科学的理念是这样的——世界是物

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认知和掌握的。我想,人们看待文学艺术,不,文学和艺术的理念,当然同样——世

界不仅是物质的,而且也是文化的(包括文学和艺术);文学和艺术体现为人类最主要的文化现象,是不断进行自身之调衡、筛选及扬弃的;其内容和形式乃不断丰富,不断创新的;文学和艺术古往今来的这一过程,也毕竟总是有些规律可循的;遵循那些规律,世人是可以发乎自觉的,表现能动性也梳理并提升各类文学和艺术的品质的;而评和论的作用,每充分贯穿于以上过程之中……

学生们要求说:老师哎,你的话说来说去还是太抽象,能不能谈得更具体一点儿呢?我思忖片刻,只得又打比方。

我说:亲爱的同学们,人来到世上,不管自己是否是一个与文学和艺术形成职业关系的人,他或她其实都与文学和艺术发生了一个与世人和两个口袋的关系。两个口袋不是指文学和艺术——而是指一个本已包罗万象,内容极为丰富又极为芜杂的口袋,人类文化的口袋和一个起初空空如也的,自己这一生不可或缺的,如影随形的自给自足的纯属个人的文化的口袋。这一个口袋对于大多数世人绝不会比钱包还重要。只不过像一个时尚方便的挎包。有最好,没有其实也无所谓的。但是对于一个与文学和艺术形成了热爱的进而形成了职业之关系的人,个人的文化之口袋的有或无,那一种重要性就意义极大,非同小可了。

这样的一个人,他往往是贪婪的。贪而不知餍足。一方面,他知道人类的文化的口袋里,对自己有益的好东西太多了。这使他不断地将手伸入进去往外抓取。对于他,那都是打上了前人印章的东西,抓取到了放入自己的文化口袋里,那也不能变成自己的。既然不能变成自己的,抓取对于他就没有什么特殊意义。而要想变成自己的,那就要对自己抓取在手的进行一番辨识,看究竟值不值得放入自己的口袋。他或她依据什么得出值与不值的结论呢?

往往要依据前人的多种多样的看法,亦即前人的评和论。

要依据自己的比较能力。可以这么说,在比较文学和比较艺术的理论成为理论之前,一个与文学和艺术发生了亲密关系的人,大抵已相当本能地应用着比较之法了。比较文学和比较艺术的理论,只不过总结了那一种比较的本能经验,使本能之经验理论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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