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大魔神

《混世大魔神》

第262章 神风白驼

上一页 封面 下一页

乐书一直很忙,每天都在自己的屋子里看着那些永远看不完的文书,各个属地的文书,都是要先呈送到乐书这里,经过他分类翻检之后,才会最终落到小石头的案桌上。

乐书吃喝拉撒睡都在那几间屋子里,很少出来。因为需要处理的东西太多,十几间屋子,都是堆得满满的,跟本没有可以插脚的地方。

清韵化装成一个花匠,并没有引起乐书的注意。而接下来的几天,乐书一直都非常安静,也非常正常。

水柔儿并没有催促清韵报告事情的进展情况,她知道,要在乐书这样的人那里得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甚至于揭穿他的本来面目,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她现在担心的,是清韵能不能很完美的完成这个任务,因为乐书在她看来,简直是太狡猾了。

水柔儿现在就后悔一件事。那就是当初没有从父亲那里多要几个得力的使女过来。

丈夫小石头,已经好几天没回来了,自从小石头当上这个大魔神之后,好像忙了很多,回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少,甚至于跟他多说几句话,都渐渐变成一件奢望的事情。

乐书终于出门了。

在他出门之前,一个忙碌的花匠,一直在距离乐书书房不远的苗圃里面,伺候着一株巨大的山河海棠花树,这是一种巨大的花,每一根都足足有几个人合抱粗细,借助这些花树,清韵可以很好的隐藏身子。

事情是从早上有了变化的,天色刚刚发亮不久,一只红嘴绿翅膀的飞龙火鸟,从西边天际飞了过去,直接钻进乐书的房间里。

过了不长时间,乐书就急匆匆的出来,他走的很匆忙,因为那么多重要的文书,都放在桌子上铺开,没来得及收起来。

飞龙火鸟是黄金之王用来传递讯息的一种灵禽,小石头接管了黄金之王的属地之后,把这种传递讯息的灵禽,也一起接收了过来。

大街上一直很热闹,因为黄金之王属地盛产黄金,很多商人都带来各种物品,来这里交易黄金,四大部国的人种,几乎在这里都能看到。

繁华的商贸物流,让这里成了为数不多的几个商业中心之一,而小石头接手之后,完全把这个良好的秩序,维持了下来。

乐书要去的地方,是当地最大的一个酒楼,望月楼。

望月楼一种三层,全部都是上等金丝楠木做成的,外表看起来就非常大气尊贵。这些楠木,最细的也有五六岁的小孩子手臂粗细,拿出去每一根都能换来大笔沉甸甸的银子。那些银子的分量,足可以把一个壮年的汉子压得弯了腰。

来这里吃饭的,身份都非常尊贵,至少都很有钱,因为望月楼的一杯茶水,哪怕是最便宜的金钱雀茶,都要五两银子一杯。

五两银子,足够黄金属地的一个平常之家,好几个月的花费。

在这里,却不过是一杯茶水。

乐书显然是这里的常客,熟门熟路的走了进去,清韵跟着到了楼门口,却被伙计挡住了,看着伙计不屑的眼神,清韵马上明白是怎样一回事,随后就是一张金叶子放到了伙计手里。

沉甸甸的金叶子马上把伙计的脸上压出来一朵灿烂的花,“客爷可是好久没来了,今儿来了,不知道想要用点什么,大爷吩咐下来,我这就吩咐厨下去做。”

“什么都不用你做,你只要假装没看见我就好。不然的话,这张金叶子,我还会要回来。”清韵微微一笑,伸手不经意在墙壁上划过,留下五根鲜明的指痕。

“你身上最硬的骨头,只没有这墙壁硬吧,只要你听话,我会保证你没事,不然的话,”说到这里,清韵眼神刀一般分解着那个伙计的神识。

在这个时候,清韵说话的腔调,跟一个男人一模一样,完全是当地的口音。

伙计马上冒出汗来,点着头闪开,看着清韵向三楼去了。

三楼上都是非常整齐的雅间包房,相比较一楼二楼的喧哗,这里清静的有点让人觉得可怕。清韵敏感的收拢了全部神通,尽量把异常的身体讯息,减到最小。

虽然乐书看起来从来显露过武功,神通之类的修持,但是清韵还是一点不敢掉以轻心。所有房间的门都关着,不知道乐书究竟在哪一个房间里。

清韵轻轻翕动着鼻子,走到了一个包间旁边,隔壁的包间虚掩着一道小小的缝隙,里面并没有人。

很确定,乐书就在旁边的包间里,因为那个包间里,有一股淡淡的山海海棠的香气,这种香气,清韵非常熟悉,乐书每天都在这种香气的包围里,身上自然也就有了这种味道,现在山河海棠的香气,成了清韵最好的向导。

“你们为什么来了这里?谁让你们来的?小石头为人看起来马马虎虎,其实心思很细,你们这么过来,要是泄露了,我可是一点都不能帮你们。”是乐书的声音,语气非常冷酷,夹杂着无上的威严,跟魔神府里那个见人就微笑的乐书截然不同。

“事情紧迫,我们就来了,只不过来一次,应该不会有事吧。”另外一个声音说着,口气里有点不以为然。

“你们知道什么?我费了好大的心思,才熬到今天这个地步,做什么事情,都要带着十二分的小心,不然的话,我这么多年的心血,全都白费了。”

“您先不要着急,知道你要的东西非常重要,用灵禽送过来不放心,才让我们弟兄几个过来。”那个声音说着,好像把什么东西交给了乐书。

“很好,没有什么事,你们现在就走吧,这里魔神府的眼线非常多,被他们看到,想走都走不掉,可就麻烦了。”乐书催促着。

“我们弟兄几个,远道而来,走了这么久,口干舌燥,能不能让我们吃点喝点再走?听说望月楼的酒菜,味道不错。”

乐书沉吟一下,“你们尽快,我不能在这里久留,马上就走。”急匆匆下楼。

看到那几个人酒足饭饱出了望月楼,清韵悄悄跟在后面。那几个人身材高大,穿衣打扮,跟当地人截然不同。

清韵很奇怪,这几个人的样子,一看就是外族人,而乐书,就是一个典型的当地人,这样不同的两个族人,怎么能混在一起?

越是这样,清韵好奇心越大。

那几个人没有注意到后面有人跟踪,跨上了望月楼外面的几头白毛大骆驼,向城外走去。那些骆驼毛色纯白,但是鼻子和耳朵上长着一圈圈的黑毛,眼睛两边的毛毛,都是金色的,居然是非常罕见的神风白驼。

这种白驼身材高大,腿尤其长,而且腿上长着一圈圈的云朵形状的白毛,跑动的时候,好像是腾云驾雾一般。

神风白驼只出产在有数的几个小岛,而且数量稀少,因此非常珍贵,同时有四五头这样的骆驼在这里出现,还是引起来不小的轰动。

那几个人真是败家的玩意儿,把刚才乐书交代的事情全都忘了,看到这么多羡慕的目光,马上觉得飘飘然起来,好像脚底下踩了二两轻屁,整个人都要飞起来。看到路边有卖酒的酒肆,足足买了二十几坛酒,全都放在神风白驼上。

阅读混世大魔神最新章节 请关注米妮小说网(www.qixinyuan.com.cn)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