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石万岁,青春万岁

《安石万岁,青春万岁》

chapter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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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7

天气越来越冷,大清早起来上晨读都可以看到偌大的操场上罩着一层白霜。『』 大家以为是快要下雪了,于是都很兴奋,然而翘首以待了好几天仍不见动静,心里的那一丝盼头便渐渐落空。

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爬起来去阳台透气,可刚拉开玻璃门,整个人就愣在了那里。

外面是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由于时间还很早的关系,整个画面保持得非常好,没有丝毫人为的污染和损坏。

天空密密的飘着鹅毛般的雪花,风一吹就斜斜的落入阳台;四季常绿的树上,轻轻地托着蓬松的柔絮,仿佛迫不及待地想要和情人共度到白头;还有被寒冰封住的腊梅的花苞,曳在枝头好似含羞的胭脂,唯美得使人有雪中横笛的冲动。

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就这样让人惊喜的和我不期而遇。我几乎是狂喊着把mars叫醒的,因为当时实在是太高兴了。

当你有了期望并立马就实现,你会有快感,但不会很强烈。『』可如果在经历失落失望甚至绝望后,你的期望才得以实现,那么这个时候你有的不是快感,而是狂喜。快乐,其实也分很多种。

那个早上让我感到快乐的,还有另外一件事——放在阳台上的兰花冒出了新芽。

关于这盆兰花,它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来历。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圈子,一群人常常聚在一起玩笑、打闹、互损、恶搞……高中时尤为如此,甚至连上厕所,都要吆喝几个人同去。像是群居的小兽,在自己的领地里相持相携。

因为大妈极力扩充家族势力的缘故,我们的圈子很快就得以扩大。虽然我们没有招兵买马,但很多人都欣然加盟。此外,加上猪头的牵线搭桥,所以邓伟欢很快就和我们打成了一片。

应该可以说邓伟欢是个比较内秀的女生,说话娇声细语,对人温柔体贴。那时她和余斌在一起,余斌常常忙些有的没的,饭都没空吃,于是她就主动帮他打饭。『』这还不算什么,除了打饭,她还专门给余斌买了个保温瓶,天天为他泡好茶带到教室。让猪头眼红得背地里直感叹:“有gf如此,夫复何求啊!”

内秀的邓伟欢不仅对人热情,对植物也很有爱心。她在偶然间得到一盆兰草,开始时枯萎泛黄,后来却被她照顾得“面色柔润有光泽”,甚至发展到一个盆都装不下了。有一天她移植了一小株带到教室,生物老师赞叹不已,我也夸了几句,于是她就送了一株给我。

我把兰花种植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盆里,这样就能很清晰地看到兰花部分贴盆壁生长的根部。弯曲饱满的兰根,仿佛人的脉络,随着汲取的营养,慢慢茁壮。

开始几天兰花长势还好,可后来不知怎么的,它就貌似不乐意了,整天萎靡不振的。我问过邓伟欢应对方法,可按她说的做了也没见什么起色。

虽然我从小就喜欢养些动物植物,可我并没有太多耐心。『』尤其是在花费很多心血,却没有获得成效的时候,我的态度就会慢慢冷淡下来。

此外,加上余斌经常吹嘘邓伟欢的兰花长得多么多么好,让我很有挫败感,所以渐渐的邓伟欢给我的兰花就被打入冷宫,失宠在了阳台的角落里。

那天看到兰花发了新芽,简直比在大街上捡到钱还高兴——虽然到目前为止,我都没怎么捡过钱。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像考古学家对待千年青瓷一样,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兰花,一到教室就跟大妈报告兰花的长势,极其细微的改变都能说得清清楚楚。那份急切的心情,就如同小时候想要和别人分享自己心爱的玩具。大妈也说我那时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当然。”她还加了一句,“你本来就很幼稚。”

虽然大妈经常说我幼稚,但她自己也成熟不到哪去,有时她逼着我玩的游戏,简直可以算是停留在幼儿园的年级。『』这个现在暂且放下,后面再说。

我依然极为用心的给兰花浇水、防寒,并期待它有一天开花的样子。

是清晨早起偶遇,还是中午饭后喜逢,或是晚间熬夜乍见?我在脑海中设想了各种看到第一朵兰花的场景,却怎么也没想到我会为了它跟mars吵一架。

每个人对自己喜欢的东西都会比较偏袒,不愿意有人对其有所针砭,即使是关系很好的人也一样,因为无论是谁都会有部分不想别人触及的地方。这是底线,也是禁区。

mars触动我的雷区那天,本来我就心情不是很好。他打球回来一推开门,看到我又在整理兰花,于是就责怪我成天摆弄花花草草,不和他去打球。开始我没说什么,因为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安静的保持沉默。

也许是平时跟他嘻嘻哈哈惯了的缘故,他见我没说话,接着又来了一大堆碎碎念,其中还夹杂了不少口气颇重的话。『』以往我们这样开玩笑没关系,可这时听起来却让人很烦躁。于是我便对他吼了几句,他当场就愣了一下。

然后。

我们近半个月都没说话。

很多女生都羡慕男孩子,因为她们觉得男生之间闹矛盾顶多就是打一架,打完之后就可以很快的和好,不像她们,嘴上说算了,心里却记得比谁都清楚。女人心,海底针啊!

你们这样想没错,可是别忘了,伟大而美妙的自然界中,从动物到人类,雄性都是很注重面子滴!要不然,谁会千辛万苦的蜕变上绚丽的羽衣,或把自己练得体面又强壮在同伴面前耀武扬威,甚至因为一点点的侵辱,而放弃整个领地乃至生命!

欧洲风行一时的决斗,就像电影《三个火枪手》里,达达尼昂初遇阿托斯、波托斯和阿拉米斯时一样,起因往往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并不是发生的事情会损失多少价值,而是男子汉们生怕丢了面子,所以甘愿用生命去捍卫。

“人受到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的、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

男生的面子,无疑是青春期里最重要的东西,没有之一。

两个人住一间房抬头不见低头见,可偏偏又都死要面子不肯先打破僵局,于是气氛就变得很压抑。冷战持续了两个星期,人都快要窒息了。最后还是mars比较狠,他居然趁我不在一声不响的搬回了六楼,留下我一个人面对寝室冰冷的墙壁。

那段时间刚好天天都可以听到有人说丢东西了,寝室被盗很常见,因为这应该是每个学校都会发生的事。可关键是mars早不搬晚不搬,偏偏在这个时候搬,搞得我更加纳闷。纳闷之余还要提心吊胆的防小偷,晚上睡觉都不踏实,生怕半夜有谁溜进来劫财劫色,然后被人家扛走了。

我知道我们冷战不是彼此有多介意过往,而是谁都不肯先拉下脸来。其实我一直都把mars当很好的朋友,只是向来都很嘴硬。明明很在乎的人和事,在一些场合却会故意表现得无动于衷,有时我也不喜欢自己这幅德行,可没办法,改不了啊。

每次弄得遍体鳞伤,却还要装作很好很ok,于是别人也就真的认为你刀枪不入百毒不侵,可是真正的艰苦与辛酸只有你自己知道。谁都无法了解,你在你所珍惜却又离你而去的人面前,故作坚强的笑容底下蕴藏了多么巨大的暗涌和疼痛。

以前去教室经过mars的班上,碰到他在走廊我都会捉弄一下他,而有时他在座位上看到我也会冲出来聊几句。可现在对彼此却整日板着脸,遇见了招呼都没有一个。这样让我很不爽,我不想再继续这样下去。

琢磨了很久,终于想到一个办法。当天晚自习结束后,等大家都走得差不多了,我把还在教室看书的mars叫了出来。

“喂,借我500块啊。”这笔钱在当时不是小数目,我心虚的把眼睛望向了别处,然后继续补充道:“有一个朋友过几天生日,我想……”

“我现在只有200,你先拿去吧,明天我再去取300,这样行吗?现在时间太晚出去不了。”没等我说完,mars就接过话头说,然后塞了两张人民币在我手里。

我事先没有料到他有这反应,于是忽然不知该说些什么。

第二天mars果真又找了我一趟,此事过后,我们俩终于结束冷战。冰冻过后,春暖花开。噢耶!

回头想想我那天的表现实在太差,其实朋友生日只是个幌子,借钱也只是个幌子,我只是想看看mars是不是还在生气。如果是,他就会拒绝;如果不是,他当然会同意,而我也可以借机冰释前嫌。然而我没有想到他会反应那么快,相形之下我的演技就有点怂。好吧,我承认这个幌子很烂,但是能够达到目的烂一点也无妨。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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