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尊

《埃尊》

第270章——一日三生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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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侯在确定我存在的重要性与我生死的巨大波动性之后,就开始了培养替身这一计划。

选定几人之后,先进行整容,然后以庄园内探头所拍摄的关于我的音像资料,以及社会新闻与一些人的描述为教材,进行深造。

这需要许多天赋,首先是模仿能力,其次是语言的塑造能力,还有强大的意志力,聪明的头脑,关键是内心的建设,精神思想的彻底变革。

舍弃自己之前所有的岁月涵养,变成另外一个人,这个难度可想而知。

替身一词由来已久,其本尊都是叱咤风云的大人物。

这对一般人来说还是感觉怪异,我也不例外,因为我的素质始终是那个农村的穷小子。

如今若有资本与实力去塑造一个人,确实不难,看看那些山寨版的明星就知道了。

由于我一直未真实的曝光过自己的面容,因此就凭这样的小刀,足以在外界以假乱真。

婊帝就那么容易被人模仿吗?那自然是不可能的。

小刀的外在,我可以打九十分,内在我则只给四十分。这剩下的六十分,则是婊帝表情与眼神的完美配合与使用,精神思想与言行举止之间的相辅相成,以及为人处世与接人待物之间的井然有序。

小刀太过尖锐,总给人一种冰冷与残酷的感觉。

为了自身安全考虑,我最终同意了顺天侯这样的安排,难免有些惭愧。

机会难得,时间宝贵,顺天侯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互促互补。

从顺天侯的这个态度中也能看出,他将我与小刀放在了同等位置,没有一丝偏袒。

这足以显示出他对小刀的重视,以及对小刀的那份感情。

也许顺天侯没事经常与小刀相处,并从小刀身上获取战胜我的成就感,从而巩固他自己的存在感。

但是旁门左道绝非正宗正派,相比之下,立刻相形见绌,立分高下。

小刀瞬间变得在我面前连说话的资本都没有了,这让他与顺天侯都惊讶不已,难以置信,同时还都不敢有一丝脾气。

这无异于是一种打击,我则是刻意为之,只是源于一种自怜,想给眼前这个几乎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年轻人一点打击,让他有些自知之明,莫要狂妄自大,懂得收敛锋芒。

整个下午,他二人都沉醉在与我的交流之中,几乎没有言语。

这类似于师父的言传身教,我毫无保留的全盘托出。

小刀频频点头,偶尔惊悟,效果立竿见影,升级肉眼可见,仅仅一下午的时间就要胜过他所有的之前所学。

我觉得小刀非常有价值,值得利用。当然了,这也很危险,因为我从小刀的人性色彩数据之中可以看出,他野心蓬勃,杀伐果断,且有连我也看不清楚的神秘阴暗面。

我自信可以盘的住他,于是趁机与他绑定一些关系,并对彼此的未来做了一些打算。

小刀十分受用,未觉一丝不妥。

临行前,我叮嘱再三,不禁心疼难舍。

我看着小刀离去的背影,就像看着故事中的自己,心思异常的沉重。

已然遥远的思绪,快速的穿越了我的前半生,回到此刻麻木的身心之上。

车子缓缓前行在夜间的山林小路上,颠簸摇晃,将我的思绪轻轻抖落,就像小刀的生命一样。

若不是他,此刻在抢救的人一定是我。

小刀如我对他的定位与预料的一样处理的很好,否则就凭成圣他们对我的了解,一定会暴露穿帮。

他竟然也骗过了爱爱,这足以说明他营造与扮演的成功。

“呜呜~”车后排传来成圣的痛苦呻吟。

我只是笑了笑,却再度牵扯出剧烈的悲愤。

漫无边际的黑暗,被两道格外璀璨的光束生生撕裂。巨大的引擎轰鸣声,惊醒远古的死寂,仿佛可见一道道英灵从深林走出,心痛的染指着这份光明。

连续近七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我终于来到那神圣的葬身之地,在荒山野岭之中找到了那孤零零的小坟堆。

坟堆里住着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子,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她叫小妖。

我曾与她有过三个月的网络交流,实际相处只有一天,却酿成了凄美的故事,让我心甘情愿不顾一切的为了她去拼命。

小妖是被成圣祸害过的众多女子中的一个,我与她那离奇的缘分,必有离奇的因果,别人遇到此事可能会避而远之,但我不一样。

那时年少轻狂,只顾一时冲动,别说敢与不敢,只论愿不愿意。

往往这样单纯的执着,会更加感人至深,因为纯粹至极。

那也是我首次以贫穷身心对决繁华里的风流人物,因此改变了三观,为日后的婊帝埋下了重要的伏笔。

十一年前的某个深夜,小妖万念俱灰,身穿婚纱,一口口的吃下了一个碗。

这个碗,正是她送给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礼物,后被我拼凑完整,至今还珍藏在我的密码箱中。

然而更加悲惨的是,小妖就算与世长辞也未能叶落归根。也好!何必回到那个让她心碎的梦魇之地呢?

这是在我康复之后,她的闺蜜找到我并告知我的。

她的闺蜜十分悲痛,不愿再说其他,将小妖的骨灰与遗书交给了我,就离开了。

遗书的内容,我如今已有些模糊了。我这才愿意承认,原来世间任何无比珍贵的事物都会被时间所腐朽。

只记得小妖的遗书很长很长,而我现在也只记得其中几句话,此刻像清风亲吻湖面一样轻柔的讲述着。

“像我这般美丽的女子,上天怎么还会为我安排一个美好的命运呢?就算安排了,我也势必会自己作成消香玉损。

谢谢你给我一个爱情的机会与权利,我很享受,哪怕我们的实际爱情只有一天。

我配不上你,这只是我的命,绝不是你的命。所以请你忘了我,不要因为我的离去而悲痛,更不要寻那人报仇。

再见了!我一日三生的爱人!”

往事如烟,泪眼朦胧。音容犹在,万念成空。

我丢了烟头,下了车,首先庄重的朝坟墓拜了三拜,接着陪小妖聊了一会儿,然后借着月光开始清理坟堆四周。

清理完毕,我在林间拾了一些枯木,在坟头架起了一堆篝火。

我向来无惧黑暗,相较光明,我反倒觉得黑暗更加亲切一些。

我将成圣拖到坟头,说道:

“见见她!她可想你了呢!”

“啊~!!!”成圣吓得惨叫,立刻明白,顿时寒毛直竖,满地打滚,不顾浑身剧痛,只想远离小妖的冤魂。

我在林间抓了一条毒蛇与野兔,熟练的将野兔处理干净,用木棍挑着在火上烧烤,然后强行用毒蛇在成圣的左手背上咬了一口。

“啊~!!!啊~!!!”成圣又是一阵疯叫,表情极其怪异,显然已有些精神失常。

这一咬,若是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成圣将必死无疑!

“咚咚咚~”

“爷爷!我求你放了我!啊~啊!!!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呜呜~救我!救我!!!”

成圣跪地求饶,再次开始了极其下贱的表演。

我满脸嫌弃,将匕首丢在成圣的面前,笑道:

“呵~还不快阻止蛇毒进入心脏?你看我多好!又救了你一命!”

说完我转身进了车子,弃之不顾。

“魔鬼!呜呜~你这个魔鬼!!!我求求你,快送我去医院!啊啊~!!!”成圣苦苦哀求。

时间不等人,为求活命,成圣只能咬牙强行挣脱了上身紧缚的荆棘藤条。一道道生生划开的长长伤口,顿时鲜血淋漓。

接下来,他必须在极为有限的时间内亲自持刀割掉自己的左臂。

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极端而又残忍的巨大考验,对养尊处优自命不凡的成圣来说,挑战则要更大,也更具观赏性。

我坐在车中,悠哉的抖着二郎腿,嘴角勾起愉悦的弧度,却被月光打扮的狰狞而有恐怖。

“啊~!!!”我期待的男高音终于响了起来。

我兴奋的拿着白酒与一些调味料前去庆祝。

只见成圣丢了刀,右手捂着左肩头,像上岸的鱼一样在原地乱弹。

匕首只能割断皮肉,至于骨头,还得自己撅折,这过程想想都过瘾!

成圣能这样做,也是拼了,见我出现,便不再示弱,一个劲儿的朝我挪动,龇牙咧嘴,够着来攻击我,浑身血肉模糊。

这幅场景,出现在深山老林的深夜里,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更何况是亲眼目睹。

然而我却只有愉悦,笑着拧开一瓶白酒,泼洒在成圣的身上,对他的左肩头更是尤为照顾。

成圣立刻放弃了他那悲催的进攻,疼的一顿凶猛的胡乱抽搐。

接下来,我一口酒一口肉,同时将多余的作料与酒水洒在成圣的身上,直到他奄奄一息为止。

这一刻,我像极了爱爱笔下那个无所不能的男主角。然而这只能换取我更大的心疼与悲切,随着酒精的麻醉而一阵阵的剧烈。

这种悲愤仿佛会永远充沛我的身心,永远也发泄不完,挥之不尽。

我如此富有啊!这何时是个头呢!爱爱!爱爱~!!!

我捂着绞痛的心口,起身像个醉汉一样疯狂的踢踹成圣的身体,直到没有一丝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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