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伊斯特兰的旅途

《寻找伊斯特兰的旅途》

72、疯子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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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渐渐黑了,毫无荒野生存经验的程曦总有一股心里没底的感觉,没有了手机真是如断了一臂,起码手机可以随时随地警戒,自己可以睡个安稳觉,谁知道黑暗中的荒野会有什么出现,说不定还有孤魂野鬼之类的,程曦越想越头大,正准备取出穿梭机,顺着推算出来的方向飞行看看能不能找到高速公路,突然在前方的树林里,传来一点火光,似乎是篝火!程曦顿时一惊,取出2号就悄悄摸了上去。

靠近一些,程曦远远地看见到了一头巨大的棕熊正趴在一堆篝火旁睡觉,这头棕熊看起来就像一个超大号的玩具,身上穿着棕色的皮甲,背上还有一个方形的皮包,谁会养这么大一个宠物!?程曦嗅觉全开,没有臭味,接着保持高度警惕以这头巨熊为中心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任何人,于是远远地找一个草丛坐下来拿着2号悄悄地等,看看这个宠物的主人会不会回来,如果是战士公会的人自己就能联系上小鱼,鸦他们了,如果是魔族的家伙,估计又是一场战斗,程曦把2号拿在手里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自己遗忘了,再仔细一想,原来自己的步枪坏了一直没有选新的,于是在储物空间里一阵搜寻,终于选了一把合适的长枪。

这是一把全自动大口径步枪,没有连射功能,只能单发射击,设计这把步枪的家伙估计就是个偏执狂,加个快慢机会死人吗?程曦检查一下透明的弹匣,上面有刻度,数一数25发子弹,远距离压制和进攻都可以,“这就是9号了,老兵!”,老兵传来了“收到”的信息,程曦把他握在手里,漆黑的枪身非常具有机械的美感,程曦并没有装上瞄准镜,瞄准镜需要开枪校正,现在可不行,不过机械瞄准以自己现在的视力应该没有问题。

程曦没有察觉自己为什么不用1号来给这把枪编号,按理说1号现在空缺应该补上才合理啊?虽然关于丧钟的记忆已经完全封印,但程曦在潜意识里依然把1号永久地退役了,这也是老兵最感兴趣的问题,绝大多数同盟都太过于理性,完全不理解程曦对丧钟的这种奇妙的情感。

举起枪四下瞄准了一下,机械瞄准的视野还不错,准星上还涂有自发光物质,程曦很满意,枪的手感也是一流,握持起来很舒服。调转枪口,瞄准巨熊的脑袋,注意力刚刚集中了一会,那头熊突然睁开眼睛望向自己,这种拟人化的眼神把程曦下了一跳,这是头熊精!?一人一熊就这样隔着老远的距离大眼瞪小眼,突然棕熊上半身爆起又迅速双掌拍地,眨眼间化作一匹黑狼高高跃起,疯狂地向程曦冲来,程曦的第一反应是自己已经陷入了某种幻境之中,第二反应才发现这个可能性极小,望着已经逼近的狼妖,依然没有闻到任何臭味,程曦举起枪对着空中扣动了扳机,然后在枪声的回音里大喊:“别动手,我不是魔族!”,同时2号左轮已经悄然出现在左手中。

狼妖一个急刹车停下,身体仰起瞬间又变成一个瘦小精炼的年青人,黑头发黄皮肤,穿着仅遮住胸口和臀部的短小的棕色皮衣皮裤,虽然非常怪异,但明显是刚才狼身上的皮甲扩张而来,看来这副皮甲会随着体积变化而始终紧贴着身体,“你是中国人?”,年青人试着问道。

“是的!你呢?”

“巧了,我也是!”

“真的!?”,程曦立刻收回了枪,“这里见到个老乡真是奇迹啊,我叫程曦,你是......德鲁伊?”

“罗夏!”,年青人微微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看起来非常的友善,“我的导师可从来没有说自己是德鲁伊,只是一种变身战斗的技巧。”

“非常酷的变身啊!”

“酷个屁!好好的人不做要做野兽,你穿上这身衣服试试!要不是为了变回人形的时候不至于光着,谁愿意穿这玩意!”,罗夏有些懊恼,“你的枪是放进储物空间了吗?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能搞一个,这样我就能在里面放上一堆衣服,摆脱这身臭皮甲。”

“抱歉!我没有多余的空间装备。”

“谁还会有多余的空间装备!我的导师都没有!我的导师不让我用手机,不让我加入战士公会,也不让我用武器,我曾经非常想要手机和你手里的枪,结果她死了,我却再也不想要了。”,罗夏坚定的眼神里隐隐有一丝悲伤。。

“你的导师是战斗中牺牲的?”

“是的,那些魔族的家伙毫无人性可言,遇到了一定不要放过他们,杀一个是一个,你呢?也是在找那些家伙?你是战士公会的吗?”

“是战士公会的,魔族也有普通人,一味地杀戮解决不了问题。”

“是啊,冤有头债有主,我虽然在和恶龙缠斗,但我可不会变成恶龙的。”

“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这事就说来话长了,最开始的时候我老是觉得有人在我旁边说话,后来看医生说我有精神分裂症,吃了药也不见好,结果大学也没考上,我老爸说他年轻时也有过幻听,自己好了,再后来老爸去世,我就经常做梦梦见这里,然后有一次真的来了,我才知道那不是幻听。”

“是吗?是你的同盟在跟你说话吗?”

“不是同盟,是某种灵,会在血脉中流传。”

“血脉中流传的灵?”

“对,类似于同盟的某种生命体,但这种灵是我们自己世界的存在,不是这里的,我导师说的,我也不太明白,我第一次来了以后就有了同盟,再回去灵就不见了。”,罗夏从胸口掏出一个粗绳系着的银色金属小爪子,“看,我给他取名来福,名字虽然土,但也是不错的名字。”

“这是你的锚?你多久回去一次?”

“当然是锚!以前我的导师帮我保管,现在我得藏好才行。”,罗夏显得有些伤感,“我最多在这里待两个星期左右就得回去,不然我的身体受不了,我只能不吃不喝在床上躺三天三夜,否则很痛苦。”

“我可能比你还痛苦,我被车撞成了植物人,现在还在ICU里躺着呢,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

“那你可真是可怜,家里急坏了吧,房子也卖了?”

“不!不!找到找到肇事者了,他们家有钱。”

“你能和我们那边联系?你怎么知道找到肇事者了?还有钱?”

“肇事者也来过这里,我们见过。”

“你没揍他一顿,要是我,我要揍得他满地找牙!那家伙是酒驾还是磕药了?”

“没问啊!我打不过她!”

“打不过?怎么可能打不过?哈哈哈......”,罗夏大笑起来,在这爽朗的笑声感染下,程曦也露出笑容,心情变得轻松起来。

“下次遇见了我帮你,打架我在行,不过不能搞死搞残啊,犯法的!”,罗夏露出一个自信的表情,“对了!这事不是你的责任吧,闯红灯什么的?”

“没有!我在人行道上走路,她开车冲过来的。”

“那他是全责啊,你放心,遇见了我一定揍得他跪在地上喊爸爸!”,罗夏眼神清澈明亮,虽然说着打打杀杀的事,但没有一丝戾气,程曦的好感大增。

“她是个女的,估计是磕药了,你知道的,有钱人。”

“啊!?这可不行啦,我可没有揍女人的习惯!抱歉!抱歉!”,罗夏露出一丝愧疚,“不过这些有钱人还真是讨厌。”

“应该只是少数,大部分都还好吧?”

“你是见得少了,马克思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每一大笔财富的背后都隐藏着罪恶。”,罗夏一本正经的说,“我发小高源总是和我说这些,还蛮有道理的,这厮读了大学找了个好工作,不过性格有点像你,这世道太软弱了可不行。”

“我可不软弱!罗夏!资本和权力结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肮脏,你明白吗?”

“得了,你这样的老实人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喜欢宅在家里,连女人的手都不敢牵,对了,你还是个童子哥吗?我为了我的那个发小可操碎了心,对了,有烟吗?这破地方没烟卖,可愁死我了!我虽然戒了,但一个人在这待久了,有时候实在是想来一根。”

程曦立刻想起了艾曼纽·贝阿的温柔和香甜,“不!不!我已经不是童子哥了!也没有烟!”

“那就好,人生得意须尽欢,千金散尽还复来,我虽然穷,可从不缺女人,就是没法找个老婆。”

“怕她跟你吃苦?”

“是啊!没那条件,可不能害了人家,都是父母辛苦养大的好姑娘。”

“努力赚钱吧!大丈夫何患无妻?”,程曦安慰道。

“我家的家规是有毒的不吃,犯法的不做,只能做个普通人,普通人哪能赚大钱,你应该也知道,我们那并不是努力就能赚到钱的。”

“是啊,但愿能等到一个机会,你有准备,抓住一次就可以了。”

罗夏笑着摇了摇头,“不用安慰我,你还真是个老实人啊!跟你说过笑话,我那发小高源是个胖子,虽然不丑,但很没女人缘,有一次他突然跟我说他在书上看到有些女间谍会把情报放进鱼口里,鱼口,你懂吗?”

“鱼口?......,你是说女性身体特有的地方?”

“聪明!看来你真不是童子哥啊,后来这厮又要我回去用手指试一下,你明白吗?这家伙那时候还是个童子哥,他肯定试过了,但没法分辨感觉是否相似,然后我试了一下,真的很相似,后来他问我,我没多想就说了,说了我就后悔了,没人比我更了解他了,啥子蠢事都敢干,然后他为这事进了医院,手指发炎化脓差点截肢,你明白吗?”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对!还好他没有做更进一步的尝试,你明白吗?那时候我天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给他发消息,不准买鱼!”

程曦和罗夏相望一眼,两人顿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大笑,程曦更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怎么不去买充气娃娃?”

“你要他敢买才行,不过那玩意太贵,我送不起,后来我就为他找了一些需要付钱的,他居然死活不答应,说是要为他将来的老婆保持纯洁,我去!”

两人又是一阵大笑,程曦突然有点想见见这个叫高源的胖子了。

“再后来,他居然和他的主刀医生结婚了,现在我干女儿都可以满地爬了,也算是修成正果,不过不是在上班就是在家洗衣做饭带小孩,难得见一面。”

“医生可是个又累又辛苦的职业,赚钱也少。”

“是啊,我那弟媳也不容易,无论那个行业真正赚钱的都是上面的大佬。”

“难得你看得透彻,罗夏。”

“看他们起早贪黑的拼命,我有点害怕结婚生孩子了,不过每当把小豆豆抱怀里,她就全心全意地靠着我,那时候又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你知道吗,自从我抱了小豆豆,我把微信里的女朋友都删了,不去追逐那些欲望,人反而轻松了许多。”

“恭喜你解脱了。”

“是啊,无论你找多少个女朋友,玩什么样的花样,最终都是虚妄。”,罗夏将背后的皮包解下来从里面拿出两个苹果一般的水果,递给程曦一个,“给,我在树林边发现的,味道真不错,尝尝!”

“好!”,程曦愉快地接过,拿起来就咬了一口,清香多汁,肉质细腻,真不错。

“这里吃的东西比起我们那里好太多了,要是能带回去,我卖它两百块一个,保证有许多傻叉买!”,罗夏一边啃果子一边说道,“我们那没底线的人太多,那些坚守底线的人才是我们中华文明的灵魂,乱世之中总会有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否则传承就会断绝。”

“你还操心历史的进程,罗夏,我还以为你只关心老婆孩子热炕头呢!”

“我很想读书,有时候就瞎读一些,我曾经也是学霸,要不是那会疯了,我也读大学去了。”

“疯了也好,否则你我怎么可能在这里相遇?”

“是啊,谁会有我们这样的体验,有幸进入另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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