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家洪荒酒馆

《我有一家洪荒酒馆》

第二十八章 春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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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哥哥,白鹤哥哥……”

土拨鼠行土孙悠悠醒转过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他的白鹤哥哥。

没办法,那只凶残的白鹤……

唉,往事不堪回首。

那白鹤乃大师伯南极仙翁的侍骑,是天地间出现的第一只白鹤,大师伯与它以道友相称,算得上是半师、半友、半骑……

呃,等等!

这是第几次了?

八次,还是九次?

相同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丝毫不差,反复出现;

相同的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也是丝毫不差,反复经历……

行土孙都要崩溃了。

尤其是,那位白鹤哥哥反复叮嘱,一定要替它寻访,它的那位英俊潇洒、为人仗义、福缘深厚的大哥李永生;

而且,每次都会把它这只善良的土拨鼠唬个半死,额头挂满黑线,口吐白沫,无助的、给人家摆一个大大的【服】字……

白鹤哥哥,不带这么玩的,会出鼠命的。

想想自己听到那个李永生,竟然与大师伯平辈论交、曾得人教师伯祖当面称赞,并亲传炼丹之术——

行土孙的脸都绿了。

人教的那位天道圣人师伯祖,修的是清静无为,偏生又极为护短;

当年,曾因为他唯一的亲传弟子、玄都大法师被准提圣人打伤,硬是追着西方教两位天道圣人打了两三百年;

重伤接引,差点生擒准提……

李永生得人教天道圣人亲传炼丹之术,不敢说是亲传弟子,起码也是人家的记名弟子……吧?

自己一个小小天庭镇守使,芝麻绿豆大点儿官,简直昏了头,受百造山白朴老匹夫怂恿、蛊惑,竟然前来攻打人家的红尘酒馆……

‘我这是大师伯上吊、嫌命长了吧!’

正自懊悔着,又是一个漩涡出现,将它吸了进去。

“我去,咋还来啊!”

……

于是,当行土孙第N次看见白鹤哥哥时,扑上去抱住李·白鹤·永生的一根大长腿,直接哭了。

“白鹤哥哥救我!”

“嗯?”

李永生有些懵圈,这只土拨鼠受啥刺激了?

说实话,他也有些焦头烂额,反复出现的相同幻境,让他自己都开始怀疑人生了。

相同的场景,相同的过程、经历,再加上相同的言说,重复次数多了,便觉得是真的了。

如今,连他自己都认为,他李·白鹤·永生,的确有一位老哥名叫李永生——

英俊潇洒,为人仗义,福缘深厚,与南极仙翁平辈论交,得人教天道圣人亲传炼丹之术……

我去,这是要把自己玩坏的节奏啊。

幸好,神识灵海里还有一丝清明,不至于令他完全被幻化、沉沦。

“行土孙,你悟了吗?”李永生尽量维持着那一丝清明,想着赶紧脱身幻境。

至于会不会唤醒土拨鼠行土孙,他顾不上了,随便他吧,自己脱身最重要。

这套娃幻阵春意来,有毒。

“悟了悟了,小弟我悟了!”行土孙大声哭喊着,生怕再次重复。

“真悟了?”李·白鹤·永生桀桀笑道。

“真悟了!”行土孙连连点头。

“悟了就好悟了就好,”李·白鹤·永生摇头苦笑,发出阵阵刺耳的桀桀之声,让土拨鼠行土孙听得浑身寒毛倒竖。

“鼠啊,你今后有何打算呐?”

“老哥,我再也不偷人族种植的萝卜了,再也不偷挖其他宗门的灵矿灵脉了,再也不去招惹人教天道圣人的记名弟子李永生了,再不给我嫂子邓玉婵写信了……”

土拨鼠行土孙拍着胸脯发誓赌咒,李永生却听得一脸黑线:

这土拨鼠,挺有故事的。

话说当年邓玉婵那等俏佳人,能够嫁给四尺男儿土行孙,估计是被阐教、西方教逼迫的吧?

想不到,洪荒仙人也兴乱点鸳鸯谱?不知现在那老两口日子过得怎么样?

洪荒世界,应该没有什么西门大官人吧?不过,这只土拨鼠看起来还挺壮实的……

怎么想起来,就有点【大郎请喝药】的既视感?

咳、这些都不不是重点。

土拨鼠行土孙这段话的重点是:人教天道圣人的记名弟子李永生……

……

李永生也是服了,这位镇守使大人,在套娃幻阵里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咋还脑补出这么一个结果?

不过,也挺好。

在洪荒之地,能与人教沾点边,比带一队普通金仙的保镖还管用。

“鼠啊,寻访我大哥李永生的事,就拜托给你啦。”李永生桀桀一笑,道。

“老哥放心,你大哥就是我大哥,你大嫂就是我大嫂,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此事,包在我身上!”土拨鼠行土孙拍的胸脯嘭嘭响,一副义不容辞、大义凛然。

李永生却笑了。

这位镇守使大人,还真不是东西!

他明明知晓,李永生就在天涯海角,而且他正在带人攻打,在李·白鹤·永生跟前却不吐露半点口风。

嗯,看来还没悟。

于是,他默默关闭了套娃幻阵春意来,向后退了两步;

然后,又暗戳戳的重新开启……

“我去,咋又开始了!”随着一声惊怒交加的尖叫,土拨鼠行土孙再次进入了幻境轮回。

这次,应该没有白鹤哥哥了。

……

“兄弟,你慢慢玩耍,老哥先去看看那位百造山的白朴先生。”李永生拍拍手,左手掐诀,缓步走进另一处幻境。

别亦难。

白朴先生此刻看起来……

咳、略。

白朴先生的本体倒是正经的人族,就是他此时此刻的形象,让李永生都用手遮住了半只眼睛。

这也、这也太有辱斯文了吧!

别亦难幻化出来的场景,有点像白骨洞,遍地都是白森森的骨头,有兽骨,有人骨,也有一些他未曾见过的洪荒巨兽的骨骼;

踩上去咯吱咯吱作响,听得李永生的牙痒痒。

可能因为白朴先生的特长爱好比较广泛,除了那些洪荒巨兽的骨骼没有幻化,其他所有的人骨、兽骨,都被化为……

怎么说呢,反正挺玄幻的。

一点都不仙侠。

那些红粉骷髅在空中飞来飞去,时而排成一字,时而排成人字,时而排成从字……

白朴先生高高瘦瘦的,童颜鹤发,道骨仙风,正满脸愉悦的跟自己愉快的玩耍。

这远古幻阵有问题啊,怎么幻化出来的事物、进入幻境的人物,都喜欢摆拍?

正所谓:白骨骷髅红粉梦,大道无觉赤子心。

李永生观察片刻,细细体味此处幻境浓郁的红尘之气,心里有所感悟。

‘倒是一个净化红尘心的好去处。’

他半眯着眼,瞅着白朴先生头顶三尺,那团浓郁的不像样子的血雾,突然有了一个新想法。

“要不,试着联通此处幻境与秘境空间,导引这些红尘之气进去……”

如果可行,他就可以开展一项新业务:红尘洗心一条龙服务。

低投入高回报,不用流血又流汗,不用硬件和软件;

想要红尘洗心?来嘛,只需到咱红尘酒馆的幻阵里转一转!

啧,广告词都想好了。

说干就干,再耽误一会儿,这老头把自己玩死,就不好做实验了。

于是,三日三夜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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