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妖王之前,我的修为没人知道

《成为妖王之前,我的修为没人知道》

第二十二章: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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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风高。

有道影子在淮陵城内高矮不一的屋檐上飞快穿梭,它朝南门而去。

……

子爵·石鸿福宅邸。

宽广的院子中,数百人跪地成行,手举白挂。石家丧四子,族人悲痛欲绝,而石鸿福本人更是因此伤心过度,昏迷至现在还未醒来。

事情已经过去好几日,哭丧守灵的人却依旧很多。

“石夫人,老爷他现在都还没醒,您可千万别伤心过度昏过去,这石家就没主了啊!唉!少爷他们……唉!”一个管家说道,他姓冯,服侍了石家十多年,感情颇深。

“呜呜啊,你说!石鸿福他造了什么孽啊!这妖人为什么就偏偏逮住我的儿啊!我也死了算了!不想活了呜呜呜啊啊!”一个中年女人跪在棺材前,眼睛肿得不成样,身边侍女见她这副表情,也只能低着头,为死去的少爷们装模作样哭几下。

至于为什么装模作样,在她们看来,石家四个儿子从小就娇纵跋扈刁蛮任性,还成天拿下人取乐,死了活该。心里那么想,嘴上可不能那么说,“夫人,节哀顺变吧,少爷他们这么孝敬,在天之灵肯定不希望看见您如此伤心!”

“就是,呜呜呜,少爷死得好惨……”

“石老爷他老来得子,还因为此事乐了这么多年,如今……唉!”

……

院中,十二层高楼。

细雪坐在第四层的房檐上,将下方哭丧人之间的对话听了个遍,他想得到些线索。不得不说,淮陵可真大,以他的速度也找了大半宿才终于找到此处。

这么辛苦奔波,到不是细雪对马妖杀人的理由感兴趣,疯也好,寻仇也罢,这都不是他该管的事。

细雪只想知道马妖的下落,活要见妖死要见尸。马妖的气息瞬间消失让细雪觉得对方不像是死了,更像是施展了某种特殊的功法将自己隐藏起来,亦或者,妖技。

“夫人,老爷在床上昏迷的这些天,连东西都没吃,衣服也没换,这可怎么办?”冯管家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着问道。

“唉!宋大人亲自派官医来看过,说是气急而晕,要等他自己醒来才行,造孽啊,造孽啊!”石夫人叹息道。

嗒!

咵嗒!!!!

“啊!!什么?!”

“怎么回事?”“吓死我了,掉了个什么下来?”

一片瓦从楼上忽然坠落,摔在地上碎成渣,引得众人尖叫。

匍匐在地上的人纷纷站起,抬头向上看去,

四楼屋顶的边沿站着一个男人,长发盘头,高九尺,虎背熊腰,负手立于月下;身披银甲透着白光,寒芒四射。

此时见此幕,下方众人无一不是在心中浮现了两个字。

神威

“宋……宋大人?”

“宋戬大人?您在那里干什么?”

“还愣着干嘛?快去给宋大人倒杯茶!”

众人疑惑。

“无妨,石鸿福醒来了么?”宋戬问。

“回宋大人,子爵大人他还没有醒来,恐怕这几天醒不来了,官医说他……”

石夫人话还没说完,便被屋檐上的男人出声打断。

“嗯。关于这件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恐慌,今后若有外人问起,该怎么回答我已经教过你们,希望你们心中有数。”宋戬说完,准备离开。

“宋大人!宋大人!能,能否冒昧问一句,那妖人到底是生是死?尸体如何处置?可别让我死去的四个儿……”石夫人哭着问道。她虽看见宋戬用长枪将妖人击倒在地,鲜血直流,但那一枪是否致命,妖人之后的下落,她都无从得知。

宋戬将尸体抗走了。

“必死无疑,尸体被我扔到湖中喂鱼了。”宋戬回道。

“好,多谢宋大人,我儿在天之灵也算……”石夫人没再说下去。

宋戬化作银光消失在原地。

……

石鸿福宅邸几百米外的某棵大树上,一名灰衣少年坐在结实的树干末端,狠狠啃了几口手中馒头。这是他刚才在街边的馒头铺里买的,想先吃些东西压压惊。

就几分钟前,细雪遇见了一个实力尤为恐怖的男人,那人凌空出现时给他带来的压迫感,可谓是他入淮陵以来唯一的一次。

于是,细雪匆忙溜走。

虽然没能听到院子里那些人继续谈论马妖的下落,但至少确认了一些信息的真假,其中,最重要的线索是宋戬。

“刚才那人,不会是宋戬吧?”

……

次日。

淮陵马市,万人空巷。

“修马蹄喽,十五钱一次,若是想让你的马儿跑得比宋戬还快,就来我这修马蹄!”

“烈火驹,疾风驹,要什么驹,有什么驹!五十两银子来一匹!”

偌大的集市里,有牵着匹独马准备卖掉凑钱医病的驼背老人,也有手握十几条缰绳,坐在马背上悠哉讨价还价的养马大户。

灰衣少年穿行在人群中,挨家挨户问去,“这位兄台,请问你们家的马儿最近有没有什么异于寻常的行为,例如倒立喝水之类?”

“嘿?你这小子,不买就赶紧滚蛋,它要是有这本事,老子早都带进皇城演杂技挣钱去了,还等得起你来这破地方问我?滚蛋滚蛋!”马夫用扫帚指着对方,出声道。

少年尴尬笑笑,随后退出马槽。

之所以来马市,不仅因为这里最有可能找到关于马妖的线索,主要是昨日,那突然消失了的妖气,于众人深睡之时乍现,片刻后隐匿得又无影无踪。

细雪顺着感知找到此处,果然不出自己所料,马市,不就是替对方掩人耳目的地方么。

许久后。

有个身影将细雪的视线吸引了过去,果然。

功夫不负有心人。

“哟,小少爷,一看您就气度不凡呐!黑锦遮眸,双剑挂后,英雄出少年!英雄出少年!嘿嘿,买马吗?您瞅瞅咱家这些个大家伙,跑得那叫一个快!”

细雪被眼前人的相貌惊住,此人未免太丑了些,年龄约四五十岁,满脸黑痣,一口黄牙,脸长脖子粗,挺着个肚子好似大水桶。

“噗,哈哈哈,不买不买,你们家的马儿最近有异于寻常的举动吗?”少年问道。

若是多当几年生意人便会明白,生意,讲究缘分,谈不成生意,谈个朋友也挺不错,眼下这会也许没什么利益来往,等哪日要用时才知朋友多了路好走。

见对方一口否决,黑痣男人没和其他老板一般闲浪费时间急着赶人,而是笑着回道:“不买没关系,下次再来,嘿嘿,小少爷,你说这好好马儿能有什么异于寻常的动作?我一日四顿,喂得好好的,粮水充足。”

若是一匹马的四肢不强壮,不就跟路边蔫了的狗尾草没两样么,那种马自然不能卖个好价钱,黑痣男人很清楚这点。

“老兄尊姓大名?”少年问道。

“家父是粗人,起了个俗名,仨字,钱乾前,嘿嘿。”钱乾钱说道。

钱钱钱?细雪心想这可真是亲爹才能起出来的名字。还好这个钱乾前运气不错,今日能遇见自己,要不然他的银子可要没命花了。

“在下细雪。钱兄,见你我二人有缘,我可以偷偷告诉你个秘密。前些日子闯入淮陵的疯马你还记得否?官府通告说是妖人作祟,已被斩除,但其实马妖逃了,只是重伤后隐藏了起来。”少年悄声对着钱乾钱道,满脸严肃。

妖人,跑了?

“真的假的?你这小子,造谣被官府抓了可别牵连我啊!胡说道!”男人一脸不信。疯马杀人这事他听人提起过,毕竟淮陵已经很久没出现过妖人作祟的案例,一时间被大家传得沸沸扬扬。

只是,官府怎么可能骗人,城主宋长空出了名的高风亮节,怎会让手下人隐瞒这点小事?不过,这种小事可能还传不到宋长空耳中就已经没了下文。再者,出手降妖的人乃是号称淮陵第一高手的宋戬,真能让妖人逃了不成?

细雪赶紧用食指挡在嘴前,悄声道:“嘘,所以说是秘密呢?马妖重伤后,必不可能再消耗妖力化为人形,所以会变作马儿藏起来,说不定,就藏在这每天人来人往的马市当中。”

“宋戬修为极高杀掉马妖自是不在话下,但他也许不懂妖人的玄机。就好似山中壁虎能断尾逃生那般,普通马妖还好,死了便死了,若是星族当中的日马,妖力到达某种程度后,他们第一次死亡并不会真的死,而是消耗精血将承载着记忆的灵魂化作一枚血色妖丹藏在尸体内,等待三日后重塑血肉之躯。”

钱乾前听后猛地一惊,身体颤了起来。

“与平常马不同,星族马妖身形更大,更强壮,眼中带血,齿如虎锯。它不吃草,也不喝水,而是食肉,饮血,到了晋升时期,还会吞噬内力强者的内丹。当然,偶尔也会吃下普通人的内丹,打打牙祭。”细雪在钱乾前身旁诉说着,身体靠对方越来越近,他死死盯着钱乾前的双眼。

嘴会说谎,眼睛可不会。

胆怯之下,钱乾前不知自己已将心中的秘密暴露无遗。

前几天夜里,钱乾前独自乘船前往淮陵名为荷春池的湖中钓鱼,本想钓几尾小鱼炒菜下酒,哪知湖中竟漂起来一具黑马的尸体。

尸体上,有枚暗红色的珠子散发出微弱光芒。钱乾前误以为这是哪家的珍贵马儿,死后葬入湖中,珠子是其佩戴的宝物,于是将它取下带回。

到第二天醒来,他想将锁在盒中的宝珠拿出欣赏时,盒中空无一物,再反观自己的马圈中,竟多了一匹骏马!

体态壮硕,目如宝石,简直是极品中的极品。

起初钱乾前有些害怕,想报官,毕竟回忆起了马妖杀人的事件;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这匹马除了壮硕些以外,和平常马儿无异,城内的公告也写着宋戬已经击杀妖人。所以他寻思,没准这马儿是老天爷心疼自己长得丑,送给自己的大礼,毕竟这等货色的马可不多见,出手定能买个好价钱。

直到刚才,钱乾前都还准备着闷声发大财,把这匹来路不明的骏马找个机会卖出去。

“它好像……这几日真的没吃过粮草……双目黑中带血……好像牙口也……该不会……”钱乾前转头望着细雪,支支吾吾。

“噗,哈哈,没事没事,带我去找它。”少年微微一笑,将手搭在对方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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